只不过是沾了阿姊的光。
如今想要证明自己,只有在现有的条件下,走出属于自己的路。
养鹅畜蜂就是李同这两年好不容易摸索得来的路子。
所以他怎么肯轻易放弃?
反正二娘也是喜欢在地里忙活,我养鹅畜蜂,在她面前不算丢人。
说白了,还是年少慕艾,热血情怀,想要发奋图强——发奋图强的同时能与心爱之人相依相伴,那就是最好不过。
只见李同硬着头皮对张星忆说道,“张小娘子,这蜜水,乃是珍品,这养鹅,也是大有好处的,故我想着,能不能请小娘子帮忙给冯郎君传个话,允我在南乡尝试一下?”
在李同看来,自己以前得罪过冯永,所以冯永对自己肯定看不顺眼的。
若是自己求上门去,不要说能不能劝说得动冯永同意,就是能不能见到人还是个问题,最大的可能,不过是自取其辱罢了。
但若是张小娘子就不一样了。
当年孟尝君不就是用白裘衣贿赂秦昭王的宠妾,这才得以脱险的么?
冯郎君专门给张小娘子写文章,赞其貌美,想来也是爱极了她,我找张小娘子去说此事,道理也差不多。
张星忆一听到“冯郎君”这三个字,顿时恍然过来,原来还是因为他!
同时心里怒气勃发,正待一口回绝,但一看到案上的蜜水,当下眼珠子转了两下,突然生出一个主意来。
“李郎君想在南乡畜蜂养鹅,是因为慕娘子不允,又没办法去找冯郎君,所以才来找我的?”
“正是。”
李同历经挫折,终于懂得了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的道理,同时脸皮也厚了不少。
这一声“正是”,虽然说得脸皮有些发热,但却是能无碍地说出口。
“此小事尔,又何须去问冯郎君,我就能作主。这样吧,张家在南乡有不少庄子,你若是有心,我可以专门划一个庄子给你,让你专心畜蜂养鹅,你看如何?”
虽然张星忆穿在身上的毛衣、羽绒服从来都不用掏钱买,但这并不妨碍她知道这些东西的昂贵。
若是那鹅毛当真如李同所说的那般,产量大,绒毛大,且没有异味,那当真是要比鸭毛好多了。
别人就算是真想做羽绒服,那可能也会因为没鸭绒做不出来,就算做出来了,还可能会被兴汉会的人打压。
但她是谁?她怕吗?
真要有人敢找她的麻烦,她就敢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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