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是素未谋面,照旧晓得下场相当惨淡,何苦来的。」
「那倒没错,真要是安稳得下去,岂能前来这等地界。」为首抱长刀的兵卒咧咧嘴,忽然想什么来,随后朝众人招招手,向极深极暗的雪夜走去。
唐不枫在大元停留的时日极长,自从快马出漠城过后,从未在一国之内停留如此久,先是在部族之间往来,而后又是去往渌州壁垒,
期间倒是抽空见过一回云仲,不过当真算不得什么相谈甚欢,随后竟是并不曾离去,反而是索性留到渌州一地,后来投军而来,即使是同云仲有些交情,凭温瑜的意思,自然是要给一份平日相当闲暇的差事,却被唐不枫婉拒,偏是要前来这支数目甚小的兵卒中,做这等去往壁垒之外刺探军情的寻常兵卒。
继五锋山一战过后,正帐王庭其中深谙兵道者,皆是在暗地里商议一事,即是在渌州壁垒建成过后,设一支仅有二三十人奇兵,专司刺探军情,替整座渌州壁垒先行探明胥孟府排布,更兼刺探关隘要道,以备不时之需,倘如是有朝一日王庭兵马先发制人东进,则凭这股兵卒先行破局,损毁哨所,临阵先登,自是需求这么些位身手极好,单打独斗名震三军者。或许是因当初云仲几人在五锋山此战,有莫大裨益,且是抢占先机,也或许是对于那位听闻将死的书生仍有提防,因此才立下这支步卒,清一色银甲,盔缨素白,同大元当中的凤头雁相仿,因此又唤凤雁卒。
以唐不枫的身手境界,做凤雁卒为首之人,自是绰绰有余,然而温瑜直到现如今才是令唐不枫携领众兵卒,难说不是因当年云仲曾言,唐疯子的刀快,但为人却是疯癫,倘如真叫此人领重职,自能屡立战功,不过实在是不惜命,因此权衡再三,直到前阵才是将凤雁卒
交与唐不枫携领。
而唐不枫果真是胆大,才携兵卒出壁垒数次,就已是寻到两三处胥孟府屯粮处,横是凭十余位步卒,将这几处屯粮地烧尽,杀敌逾百,而凤雁卒仅有五位折损,近乎将东地三十里内驻军布防尽数探明,将图卷交与温瑜。
这位练刀多年,尤其以快刀著称的刀客,不单单是对自己狠,对于战事同样是有其见解,本该是凭数目稀少步卒给胥孟府兵马添些麻烦的凤雁卒,交到唐疯子手中,却是变为一柄牛耳尖刀,悄无声息从渌州壁垒处,直刺胥孟府营盘,杀伤甚重,甚至截断数趟探马,哪怕数倍于己,同样是获全胜。
对于唐疯子而言,好像天底下得以历练刀招,修为进境的事,但
凡不是那等无义之事,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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