庞统说得不无道理。本县的老从事叫高谭,年三十八岁;都尉叫柯州,年四十二岁。两人在这府衙干了十多年,怎能见得又多出两个同职务的人。且这二人年纪太轻,资历尚浅。二人根本未把他们方在眼里,每每谈起都会道:“若不是公孙大人之意,何能用此小儿?”
二月,一民妇来县衙喊冤,张县令升堂高坐,老从事高谭与庞统分两边站着。妇人下跪道:“我家钱财被偷了,定是隔壁那汪家的人干的!”说完就哭哭啼啼的。张牧问:“你何能认定是汪家的人做的?”
民妇道:“昨夜那人行窃,我去追,他翻墙而过,我看那背影就是汪隋!”此时,她丈夫冲入堂内,跪下道:“大人,你要为我们申冤啊,我刚清点财务,损失太大,钱币、金银全没了,这是要断我们活路啊!”
县令命衙役把汪隋叫来。汪隋入堂而拜,道:“大人冤枉啊。我杀猪卖肉屠夫一个,家里不说富足,也算是生活殷实,何要行窃?”
双方僵持不下,那喊冤者又没确凿证据,实在难判。高谭笑而不语,走到县令胖,轻声道:“此事不难,若真是这汪隋做的,那他定有下次。只要派衙役在他家周围埋伏,待他出门作案时跟上,把他逮个人赃并获。”
张牧心想也没有什么好办法,就这么定了。他道:“此案有太有问题需要查证,先搁置,来日再审。”两方闻言只好退去。庞统不知那高谭出的什么主意,但也不好去问。
张牧按照高谭说的,命两名衙役黑夜里潜伏至汪隋家周围。可是一连守了十多天都不见他出门作案。高谭便对张牧道:“可见这汪隋并非行窃者。”张牧叹声道:“似乎也只有这个办法来查证,罢了,明日召他们来。”
次日,张牧要升堂,心想:“士元虽年轻,但身为从事,我总归告之一声。”就去书房把事情告诉了庞统。庞统闻言苦笑不已,对他道:“我对事不对人,高从事的做法欠考虑。”
张牧叹了口气,道:“没有办法,有的时候,一些案子都是没法查破的。而且这种案子太小了,往往就不了了之。”
庞统正色道:“身为民之官,不为民解忧,早晚民恨之。”
张牧闻言一颤,看了看庞统,似乎在重新打量这名少年。他问:“士元可有良策?”
庞统便将想法一一告之。
当日下午,县衙升堂。张牧见两方已经到场,便问道:“失窃的东西里可有什么一看就能证明是你家的?”
妇人忙道:“有些钱币曾刻过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