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个案子,老唐从头到尾都没有想过发到网上让大家一起起诉!
根本没那个必要,明明有更好的办法,为什么还要用那些旧办法呢。
就算他是唐方镜,凭借他的号召力想让所有的投资者一起起诉,那也不可能。
贺浩宇猜的也差不多,股票市场的投资者太多也太散了,可能有的人就是买个几千块,亏了也就亏了。
再加上这几年过去,有的人甚至都已经忘了自己当初买过这个股票……没办法,这几年亏得太多了。
只亏了一次的时候,那会记得很清楚。
但如果一直亏……就不用想了,大a那地方,真不是普通人能玩的。
也因此,就算老唐的号召力很强,但真的愿意做登记的人不一定会特别多。
只不过,老唐釜底抽薪,直接要做“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第一案。
这就是专门为证券行业维权准备的,知道那些投资者很多都懒得维权,所以就给你规定,除非声明退出,否则默认参与。
虽然因为种种原因,现在的法律对于这个制度的规定比较模糊,但再怎么模糊,有了就能拿来用!
这制度的好处太多了,可以直接集合所有人的力量来诉讼,就算很多投资者的标的额小,但是架不住人多啊!
前世那个案子,涉及到了投资者五万五千多人,最后的赔偿金额为二十四亿,想象一下那有多恐怖!
而老唐这次联系的房总,就是证券投资者保护公司一个对接工作的一个副总。
这种特别代表人不是什么机构都能担任的,必须是法律规定的投资者保护机构才可以。
老唐很早之前就找到了这个公司,对方在知道他的想法后同样表示特别感兴趣。
投资者保护公司是妥妥的大国企,事实上有资格发起这类型诉讼的,要么是大国企,要么是证监会直接管理的机构,要么是证券交易所等设立的机构。
总之都是有“国资背景”的,不是说随便拉一个公司出来都能起诉,毕竟你普通的公司,根本没有权利查到投资者的信息。
对方为什么感兴趣,因为这是“第一案”啊!
不管什么样的事,但凡是牵扯到“第一”什么什么的,都会特别吸引人。
外加上有这位唐律师的参与和帮忙,已经把前期的准备工作都已经就绪了,相当于路都已经走通了。
后面只需要按照程序,把五十名以上投资者的相应材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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