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容易,法院也怕影响到公司的正常经营。
但是个人真的是随便拿捏。
“可是唐律师,法院那边会同意吗?”
老唐开口道:“我们这样也是有法律依据的。”
《最高法关于审理证券行业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里都列的很清楚。
第十四条里明确规定过了,很长,大概意思就是说,公司的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如果不能证明自己勤勉尽责,仅仅说自己不懂,相信其他人等等的话,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就说明这些人同样要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五条也说了,证据是什么,就是这些人如果在重要信息披露的时候投了赞成票,那就会被认定为存在过错。
以及第二十条……
前世那个案子就是这样,从控股的股东,再到财务主管等等,没一个跑掉,全部都得承担责任。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们就得以他们自己的财产来承担责任了。
别说什么公司是独立法人,当初的虚假陈述是公司做的……那如果不是你们这些股东和高管乱搞,公司这么一个法律意义上的法人,怎么可能会自己虚假陈述呢?
所以,这些人一个都跑不掉!
财务就是这么坑,凡是涉及到钱的,财务必须签字,签了字,那就等着吧,都是问题。
“房总,我这也只是建议,具体的工作需要你们公司的法务部门进行专门的细化。”
房总点点头:“行,这案子可是弄得越来越大了,不过第一案,肯定要大一点才有意思。”
“唐律师,咱们随时联系,这周应该就能起诉!”
老唐闻言笑了:“房总,那我在京州等你们。”
如果到时候真的起诉,那就肯定不是中院来管辖了,至少也得省高院。
老周……没办法啊,实在是我的层级越来越高了,你在基层法院,咱们之间不对等。
老唐回了京州,开始安心做准备。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倒是贺浩宇这边已经有点懵逼了。
奇怪,这都第五天了,怎么唐方镜依旧不发任何的动态啊,他是不准备起诉了吗?
就在贺总这边一筹莫展之际,吕晓婉来提醒了。
毕竟是专业的证券法律大佬,吕晓婉同样想到了关键所在。
“吕主任,你是说对方可能提这个……这个特别代表人诉讼?”
“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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