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姿》。
点开这本书一看,作者果然是大魔王萝森。
萝森这个作者,原时空就影响了很多人。
不仅影响了很多读者,也影响了很多网文写手。
在曹胜眼里,这是一个很奇怪的作者,明明文笔不错,创意和剧情也不差,但却很喜欢写带颜色的作品。
文风之大胆,令人瞠目结舌。
一些剧情,在这个年代写出来,能颠覆很多人的三观。
比如:男主角的好兄弟在临死之前,拜托男主角好好照顾姐姐,男主角答应了,回头却把好兄弟的姐姐当作自己的玩物。
可能就是类似颠覆三观的剧情写多了,萝森渐渐就有了大魔王的称号。
在起点看见《风姿》,曹胜有点意外,但又不是很意外,因为他记得原时空萝森就曾是起点的大神之一。
而《风姿》在起点出现,则让曹胜对起点的前途有了更多信心。
他很清楚任何时期,带颜色的作品,对读者的吸引力之强。
网文野蛮生长时期,这样的作品,可以说是功不可没。
不知吸引了多少人。
……
同一天晚上。
一列驶往魔都的火车上,曹胜的高中同学钱真玉,独自坐在卧铺下铺床沿,出神地看着车窗外的沿途风景。
其实夜色下,窗外的景色根本就不清楚,但她就是这么看着。
作为曹胜当年的暗恋对象,她依然清丽脱俗,她在看车窗外的风景,同一间卧铺车厢里的其他人,无论男女,都忍不住不时瞥她一眼。
她马上就大四了。
大四实习,她刚刚在老家过完暑假,正在前往魔都实习单位。
她不知道自己的实习生活可能会遇到一些什么。
心里多少有点忐忑。
好在她班上还有两个同学和她在同一家单位实习,这让她心里稍微踏实一点。
此时看着车窗外的夜色,她想着自己即将到来的实习,不由想到了曹胜。
想到前些天在新闻上又看见他的新闻——他在鹏城买下一栋住宅楼的新闻。
她在网上看到这条新闻,被惊得不敢相信。
特别是新闻上说那栋楼价值五千多万。
那是半个多亿呀!
我只是念一个大学的时间,大四还没开始呢!他就挣这么多钱了?写、写剧本,真有这么好挣吗?他这么能挣钱,要是早点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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