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久了,他越来越觉得应该多经历一些事、多听一些人和事,否则自己能写的东西会越来越少。
写出来的东西,也会越来越不接地气。
他以前认识一个同行,连续几年宅在家里,埋头码字,两耳不闻窗外事,连网上的新闻都不看。
偶尔在一起聊天的时候,他就发现对方很缺少生活常识。
比如一些常见的服装品牌,对方说出来的名字就是错的。
比如某某当红明星的名字,对方没听说过。
等等。
完全和社会脱节了。
就这样,对方竟然还要尝试写都市类。
从那以后,曹胜就引以为戒,有意识地多看新闻、关注时事,以及尽量多接触一点现实生活中的人。
也开始喜欢跟人聊天,聊对方的工作,哪怕对方一副吹牛的架势,他也喜欢听。
重生后,他也有意识地保持着这个习惯。
比如:他重生至今,每天上午依然不码字。
明明下午和晚上的码字量很大,很忙。
他每天上午依然不码字。
每天上午是他锻炼身体,以及看书、看新闻、处理各种杂事的时间,也是他积累生活经验、收集写作素材的时间。
不过,这样的生活习惯,落在外人眼里,可能会觉得他每天上午都是很清闲、无所事事的样子。
“还是你爽!我们都要实习,你却只要写就行了!”
聊着聊着,姜晓霜就表达对曹胜的羡慕。
曹胜失笑。
聂晶晶点头附和:“是呀!你是不知道,我们做记者的,看似风光,但每天都要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可烦了!早知道我当年也学着写了,对了,我能跟你学写吗?”
曹胜莞尔,“可以啊!但我真不知道怎么教,你如果想写的话,主要得靠你自己摸索,兴趣是最好的老师!”
聂晶晶笑了笑,点头表示认同。
她俩的出现,有点打乱了曹胜的计划。
他今晚本来想一个人出来花钱的。
没想到会碰到她俩。
不过,跟两个美女吃饭聊天,确实能愉悦身心,特别是她俩说话都捧着他的情况下,那感觉就更好了。
期间,聂晶晶主动询问他的手机号码,和他交换了号码。
曹胜看得出来,这女人对他似乎有点意思,看他的眼神,总有一种含情脉脉的感觉。
饭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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