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几句,同时手中签字笔在礼簿上行云流水地不停书写。
他知道这些人话语中带着几分恭维和玩笑。
“虎父无犬子嘛,更何况往上数两代人都是当老师的,小余那肯定也是有文化的人啊!”
余欢在忙碌中抬起头,捕捉到这些话语,跟他们打趣说:“主要还是家里的领导栽培得好!”
远远坐在席间观望的余老师,看着余欢在众目具瞻中这副游刃有余的样子,还不时跟人在搭话,整个人不禁笑盈盈的。
当然也有不少宾客认识他,围着礼桌七嘴八舌,你一言我一语地称赞着:
余欢持笔挥洒,经过一番忙碌,给桌前最后几位上礼的宾客写好礼簿,搁下笔后,暗暗长吁了一口气。
心中也涌起一股成就感。
毕竟是第一次写礼簿,并没有他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的驾轻就熟。
然而,此间事还未了,还有零零散散的宾客会来,现在是不能够离桌的。
老谭从酒店门口负手走到桌前,打趣说:“小余,你跟我侄女坐在一起还真是般配。”
闻言,余欢付之一笑。
谭溪白了老谭一眼,嘴角却挂着笑意:“大伯,你就不要开这种玩笑了啊!小余都已经有对象了。”
新郎谭志远和新娘百忙中得了几分闲暇,也围到了桌前。
他一袭正装,好奇地说:“小余,我爸昨天晚上说你一下就喊出了我的名字,知道是我结婚,才答应来写礼簿——”
谭志远比他大了五岁多,也不好讲是在学校里认识的。
做好事不留名。
更不好开口,直接说出他们之间的渊源。
说其原本年后就得突发噩耗,双双暴毙,而他其实是劳什子救命恩人吧?
在人家的大喜之日说这些,不得被关到白塔精神病院去啊?
于是。
余欢念头一转,面不改色地接过话茬:“谭哥,我在镇上读书的时候,有些同学也是你们村的。以前经常找他们玩,偶然就认识你了。那时候我还小,你对我没印象很正常。”
解释合情合理,让人信服。
“哦。”谭志远听了,一副果然如此地点点头。
余欢对老谭露出真诚的微笑,谦逊地说:“我也是第一次写礼簿,承蒙谭伯伯的信任,今日有幸沾沾喜气。”
“小余啊,就冲你这么会说话,红包不能给小了。”老谭欣赏地看着余欢,然后对谭志远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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