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中国官府又在澳门(今关街附近上设立海关,专负责夷舶抽税事宜。设关初期,抽税仍按武宗正德十二年(1 5 2 1 年)所定则例,将船上货物抽税20 ,还贮布政司库,80 的货物则任由外国商人与中国商人自行交易。至穆宗隆庆五年〔1 5 7 l 年),明朝“以夷人报货奸欺,难于查验,遂改定丈抽之例,按船大小以为额税,西洋船定为九等;后因夷人屡请,量减抽三分…以往日多载珍奇,今系杂货,今昔殊异,十船不及一船,请于原减之外,再减二分;东洋船(按:澳门葡船被定义为东洋船)照例行奉。”缴纳税饷对澳门葡萄牙人而言,是使他们自私商变成饷商,取得合法贸易资格的一件大事。自此之后,葡萄牙大帆船也不必在中国沿海一看见中国兵船便马上扬帆逃入大海躲避,常造成船毁货没人亡的惨剧。中国政府自改征收舶税以来,历明清两朝约3 0 0 年的时间,葡萄牙人一直都照章缴税。
澳门葡萄牙人所缴纳的商税,原额是每年2 6 0 0 0 两银子,至万历三十年(1 6 0 2 年)减去4 0 0 0 两,成为2 2 0 0 0 两白银。不过,这只是就正常状况而言,由于某些特殊因素与市场因素,舶税偶有超出或不足的例外。如专为明神宗搜刮关税的太监李凤入粤,将广东税额增至每年2 0 0 0 0 0 两,广东官员遂不得不将之转嫁濠镜多课2 0 0 0 0 两,亦即向葡萄牙人增税2 0 0 0 0 两,使广州市舶司一度所收舶税多达4 0 0 0 0 多两。而在1 6 1 1 年,由于该年没有船只驶往日本,澳门葡萄牙人仅交纳9 0 0 0 两。
在此时期,明朝官员对葡萄牙人的一项比较特殊的优待措施是,允许澳门葡萄牙人在澳门设立自己的税关向葡萄牙船只另行抽税,以为维持澳葡自治机构运作的经费。
宋友亮笑道:“商税是商税,难道贵国商人无须向你们的国王缴纳商税么?阁下自己也说了,是租借大明的国土,那就是说,贵国需要象我国支付租金。”
杜琛摇了摇头,说道:“公爵阁下这么说就不对了,我们从1535年开始,就每年向贵国缴纳500两银子的租金,从未间断过。”
宋友亮也摇了摇头,说道:“此一时彼一时,那时贵国租借的地方,只是在南弯一带,可如今呢?已经远不止那么多了吧?所以这租金也该往上涨涨了!”
杜琛心理暗道还不就是个钱的问题吗?于是大大方方地说道:“那要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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