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写完了。
怎么说呢,第一次写完篇幅过百万的小说,只能说百感交集吧,明明是一趟漫长的旅途,结果转眼来忽然就结束了,实在是让人有些感慨。
教皇请登基这本小说,对我来说有与众不同的意义。
在写这本书的初稿的时候,正好是我大舅离世的那段时间。杜甫有句话啊,叫“文章憎命达”,现在想想的确是这个道理,人只有在情绪沉郁顿挫的时候,才能清晰地表达出自己想要表达的东西。一旦日子过的太舒服了,反而没法做到。
其实最开始产生灵感的时候,是来自于另一本小说的评论区,有人说为什么没人写中世纪教会的历史小说。当然以前是有过更优秀的作者,写过比我这个更好的小说,但我是没什么文化的那种人,也不知道有作者写过,所以就直接脑子一闷,往里冲了。
如果是从最开始就开始追的读者朋友,应该知道我这本书在新书期是很强的。但是到了上架开始,因为我的中期剧情设计出了些问题,导致大家的观感不是很好。
这一点呢,的确是我的问题,我也承认自己的错误,利奥遇刺的那一段剧情处理,的确不是很合理。
也正是因为这件事,导致我这本书的成绩一直上不去。坐拥着巨量的收藏,但却得不到成比例的订阅。
最开始的时候,我常常因为这件事感到头疼。但是时间久了之后,也就逐渐接受了这一点。到后来,写小说都逐渐变成了一个生活习惯,慢慢地开始适应每天码字的生活,虽然写不出来的时候很痛苦,但是能写出来的时候是真的很爽。
然后,说说小说本身的事吧。
这本书完结的比较早,一方面是我剧情推的比较快,基本上全都在写军事方面的东西。另一方面呢,就是被我的个人理念所困。
我认为,一个小说在该结尾的时候就该结尾。
譬如说这本小说,其实适合作为完结的点呢,我个人觉得就两个。一个是当上教皇的瞬间,一个是攻下耶路撒冷的时候。
有很多人问我啊,为什么不打进巴格达,活捉哈里发呢?其实这样写也不是不行,但问题是,这样明显就和前面的内容重复了。所谓的活捉哈里发,和扶持阿莱克修斯那种剧情,本质上区别不大,多少有点恰烂钱的嫌疑。
再者说,就算打完了巴格达,还有很多地方可以搞呢,比如开罗啊,西班牙再征服啊,对东欧的扩张啊。如果真的要一直写下去,其实就是重复一个套路,一直重复很多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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