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完会,二马各自回到驻地,就马上召集高层开会,斟酌再三,阿狸和企鹅各自向千寻应急救援岭导小组发了一封语气比较柔软的质疑函。
主要质疑的是三个方面:
一,这种形式的技术竞争并不能真正衡量一个公司的技术全面性,更不应该作为是否有资格收购千寻的依据。
二,Y搜成立时间太短,无论在技术积累还是在管理经营经验上都有欠缺,仅根据这一次的竞技结果就判定由Y搜收购千寻,对于监管部门来说,风险过大。
三,垄断问题,目前Y搜已成为事实上大周市场占有率第一的搜索引擎,如其收购千寻后,保守估计将占据大周搜索引擎市场的88%以上,比例甚至超过了全盛时期的千寻,构成事实垄断,不利于大周互联网行业的百花齐放和健康发展。
至于说秋红衣泼脏水的那些内容,是不可能写在质疑函中的,谁信那个谁脑子有坑,写上去还不够丢脸的。
两家大厂的高层都觉得,这封质疑函发出去后,上面的答疑文件至少也要过几天才会回复。
没想到的是,发出后第二天,正式的答疑文件就下发了。
这个节奏让二马和他们的智囊团都觉得有些不同寻常。
答疑中,从各方面直接反驳了两家大厂的质疑内容,其中措辞之犀利更是让两家大厂错愕不已。
一,什么是技术的全面性和先进性的评判标准的问题,重提白猫黑猫论,在千寻问题上,事实胜于雄辩,能够解决问题是一条金标准。解决问题不代表技术先进和全面,但不能解决问题一定代表不满足要求。
二,IT和互联网产业日新月异,以成立时间长短判断风险并不客观。如采用这样的判断标准,企鹅当年不会获得通信牌照,而阿狸也无法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
三,根据质疑人的质疑,有关机构详细调查了Y搜目前的市场占有率。按照主营业务收入占比来看,目前Y搜营收只占搜索总市场的0.003%,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并未构成事实性垄断。
二马及其高级智囊团看到这封答疑回复的内容时,就第一时间意识到了不对。
如果说前两条还说的过去,那第三条的回复简直让他们再熟悉不过了。
他们在很多项目的投标中,当竞争对手对他们表示质疑时,招标单位也是这么回复的!
马赟啪的抖了一下这份答疑文件,恨恨道:“我就知道这里面肯定有事情!当初说运作时间不够,我看是空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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