驱赶、教训的人们也没有表现出多少反感,反倒是看着骑在马上的两位骑兵,眼中满是欣赏、憧憬和羡慕。
尤其是那位男性骑士。
头上戴着棕红色圆顶皮质软帽,脸上架着一副雪枫镇第二工厂出品的墨镜,肩膀上斜披着灰白配色的单肩披风,在阳光的照耀下仿佛雄鹰的羽翼。
上身是一件精钢打制的半身胸甲,胸前印有一枚精致而凶戾的鹰眼花纹,内里是青蓝色棉布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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腰间一边挂着皮鞭,一边是钢制鹰翎长剑,下身棕黄色的马裤,脚上踩踏黑色倒刺马靴,胯下坐骑通体漆黑,高壮如同魔兽,正是如今雄鹰领声名在外、据说得自于血腥高地的“黑血驹”。
在黑血驹膝下,一头黑底红花的细腰猎犬正吐着舌头,恶狠狠地盯着每一个人。
这种犬名为“地狱之子”,俗称“不撒嘴”,凶猛彪悍。
人群挤在一起,交头接耳。
“这就是鹰眼守卫吧?”
“看看那帽子、胸甲,错不了。”
“啧,我还以为雷文男爵弄出这个来,单纯是为了从各地治安官手里夺权,没想到,竟然这么威风!”
“将来,不求我孩子当上骑士老爷,能成为鹰眼守卫,那我就知足了。”
“那你孩子可得好好努力,我听说,鹰眼守卫1个月的薪酬足有120枚银币呢,而且只要服役满5年,还给分配住宅!”
享受着众人崇拜的目光,那位男性鹰眼守卫,也就是埃里克的儿子托尔·戴森更加笔直地挺起了胸膛。
这众人瞩目的感觉,真好!
尤其是别人夸的都是他,而不是“埃里克的儿子”这个身份。
当然,每当这种时候,他就会刻意不去想,自己能够当上鹰眼守卫,也是靠着埃里克的关系。
其实,雷文设置鹰眼守卫,主要目的是维持各地治安,处理一些中小纠纷。
毕竟这时代领主还要身兼法官,许多屁大点的事儿——东家丢了鸭子,西家失了咸菜——都要他亲自处理,实在是让他不胜其扰。
当然,这不妨碍下面的人以成为鹰眼守卫为荣。
要知道,鹰眼守卫可不是谁都能做,雄鹰镇、闪金镇、雪枫镇三地,每地都只有10个名额,每半年还要轮换一次驻地。
相对的,名额稀少,权力就大。
每一位鹰眼守卫,都可以指挥20名扈从,而且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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