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六年前,调到府城,任外城的城防士兵,第二年就升任校尉,第三年调任城守府护军校尉。”
陆公说道:“他天资不差,受得上司栽培,一年前获得名额,入了城守府中卫护军的内营,专心修炼,不得与外界来往,只短短半年余,就修成内壮境界。”
说着,陆公抚须说道:“修成内壮之后,便被任命为城守府前卫护军的一名副统领,没过几日就奉命运粮去了。”
“难怪近些时日以来,不见大哥家信。”
林磊松了口气,低声道:“没事就好,没事就好……”
林焰也不由得笑了声。
其实,在自己觉醒宿慧之前,林家三兄弟,大哥确实是最出色的那位。
人情世故通达,武学资质颇高,所以在六年前,就能获得举荐,从而高升,调任府城。
而且他认为,高柳城随着发展,武夫依然重要,但文人的分量也会提升。
他不希望两个弟弟跟自己一样拿刀拼命,拿脑袋去博取前程,而希望将来凭着识字,坐在城中,亦可谋生。
所以他在离开高柳城之前,还特地请了一位老先生,教导两个弟弟读书识字。
而林磊后来,便也当了个账房,算是达成了大哥的期望。
只是后来林焰觉醒食煞神通,就注定要违逆长兄的期盼了。
“等我大哥回到府城,这一套近神明光甲,就劳烦陆公转交给他。”
林焰取出了施家的传家之宝,递给了陆公,笑道:“我被尊为圣师,终归不是圣贤,还是有些私心的。”
以他如今的金身神通,肉身体魄之强悍,更胜百炼精钢,近神明光甲对他作用已是不大了。
二哥林磊并非武夫,又有柳尊本体所化的宝物作为护盾,也用不上近神明光甲。
此物交与大哥,护持兄长性命,更合适些。
“此物是你从施副城守手中夺来,已是你自家囊中之物,又不是监天司的公家宝贝。”
陆公抚须而笑,说道:“世人挣得银两,愿意帮扶家人,何谈私心?你这若是公家之物,例如真龙脊骨、例如东山府的薪火,想要传于家人,就叫做以权谋私!”
林焰笑了一声,骑上了蛟鳞马,回望府城。而林磊早已搬了一车的典籍,此刻坐上了马车,也回望了一眼。
栖凤府最繁华的城池。
就连高柳城,都是仿府城而建造。
各类规制,诸般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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