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多笑了笑,他的母亲身体不好,从婴儿时期就一直吃不饱,大一些后,他父亲就给他买羊奶和牛奶喝。
伊多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一个纯正的帝国人,比草原地区的人更喜欢喝羊奶,以至于在一次偷偷饮酒时,爱上了羊奶酒的味道。
“你身上的盔甲可真漂亮,这要是让我自己买的话,可能要有点心疼,同样的钱,我能武装六十多个农奴。”
亨利看着伊多身上的盔甲,越看越喜欢。
东方带链甲铜甲,铜扎甲护肩,加强的皮护臂,夹板靴,以及那“沙漠领主头盔”,看着就是精锐,身上的双手行刑斧和优质长钢剑也是亨利比较喜欢的武器。
这是典型的前阿赛莱马穆鲁克宫殿卫士的着装,帝国在统一征服了各地区的文明后,也吸收了很多别的文化特色。
伊多高兴的笑了笑,这身盔甲虽然是王室下发的,并不完全属于他,但是他依旧很骄傲。
能在城市里穿戴盔甲,这本身就是一种身份的象征。
“你不会想让自己以后的亲卫队也跟我一样吧?我觉得还是南方资深步兵或者北地重装斧兵更好一些。”
亨利点点头,如果真要组建一支精锐亲卫的话,他肯定不会选择宫殿卫士,这种士兵只能当城堡护卫,上了战场容易变成大刺猬,就像格伦一样。
阿赛莱资深步兵……不对,是南方资深步兵,他们披挂着南方特色扎甲,装备着盾牌、钢制长剑、两米的钢头的叶刃斧枪,以及一包标枪。
亨利更愿意称之为“导弹”!帝国当年征服阿赛莱的过程并不光彩,那遮天蔽日的标枪让人想想就害怕。
亨利和伊多约定好到学院旁的酒馆小聚后,就前往那里订购包房。
大城市就是不一样,酒馆还有单独的聚会房间,不像有些地方的酒馆,只有一个大厅。你说是吧,亨利?
亨利走在王都的街头,哪怕已经看了三年,依旧对这种强大过头的城市感到美妙。
王都的富庶和繁荣不仅体现在物质上,还体现在文化和艺术上。
城市里有许多剧院、博物馆和图书馆,吸引着来自各地的艺术家和学者。
整个卡拉迪亚统一后,各种诗歌、文学书、绘画以及地区特殊的习俗等等等等,在王都你都能找到。
亨利走进了这家位于学院旁两条街道的“骑枪冲锋酒馆”后,立刻被眼前的热闹景象所带动。
酒馆内欢声笑语和酒杯碰撞的声音交织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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