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拇指道:“好酒,够劲!刚下喉咙就像火烧过了一样,到了肚里就像一把火在里面继续烧,等烧过以后,酒劲才从里到外直冲脑门,劳资喝了大半辈子酒,才知道以前喝的都是水,好酒!好酒!”
只有试过的人才有发言权,一个人说好喝不代表真的好喝,如果一群人喝过以后都说好喝,那才是最重要的。
而女儿红在众人眼里,俨然成了好酒的代名词。
三坛酒很快被分食得一干二净,见众人赞不绝口,萧灵秀这才趁热打铁道:“女儿红初产,名声不响,今后灵秀能不能将此酒卖出去就靠大家了。”
所谓酒香不怕巷子深,那也要等酒的名气传开来才行。
忘忧镇的镇民们虽然世世代代生活在这一亩三分地上,但他们之中的亲戚可是不少,一些从外面嫁过来的女子,大多都是附近的村落人,一传十十传百,久而久之名气就响了。
接下来的事就交给萧灵秀了,萧离悄悄回到石头屋拿起黑布袋、小刀就往后山走去。
苏月不解,“你这是去干嘛?”
该不会又要去挖坟吧?这也太缺德了些。
“资金紧张,最近也懒得出镇,所以只能辛苦一下去山里采集些炼金药材。”
你压根就没出去过好吗,与其做爬山这种极消耗体力的运动还不如出去一趟来得轻快。
“世界那么大,你难道不想出去见识见识?”
“不想,低调是生存之本,我怕你出去见识过外面的花花世界就静不下心来了。”
“大哥,你这话说的,你难道想在这里待一辈子不成?”
“一辈子有些夸张,一年后,等你我成为见习召唤师再出去也不迟。”
也就是说,他们还要在这忘忧镇苟上一年。
寻寻觅觅了大半天,萧离终于蹲在一株植物面前开始挖掘。
苏月一看,这不就是农村家用来当柴火烧的蕨草吗?
仿佛心有灵犀一般,萧离边挖边解释道:“这叫铁骨草,是给骷髅战士炼骨用的,配合金桐花可以将它炼成铁将军,等炼成之后,它的防御力就算是剑气都难伤它分毫。”
苏月脑海中突然想起一幅画面,武侠剧里面的药浴,于是好奇的问道:“那这具身体能炼吗?”
....
一分钟过去了。
“能吗?”苏月犹不死心。
萧离大怒:“我还不想死,你是不是巴不得我死了你好继承我的肉身?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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