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已经到了113万册,宣告半年突破百万印刷量。
《米》算是在《芙蓉镇》的基础上更快了一倍。
收好稿费单,江弦和李景峰寒暄几句告辞。
李景峰喝了口水,忍不住感叹,什么叫旱的旱死,涝的涝死。
这小子破了百万销量,三千块稿费拿到手里,眉毛都不跳一下的。
正想着,又意识到什么。
大步下楼,正巧撞见江弦正推着自行车出去,车把上拴个网兜袋,里头满满登登他们人文社的绿格子稿纸。
“稿费都给伱了还偷我们稿纸干嘛?”
“用习惯了,不用你们人文社的500格子大稿纸,我都写不出东西。”
“丫的。”李景峰无奈的笑着看他远去。
无端觉得,那三千块的稿费可能还不够那一沓稿纸让江弦惦记。
三千块啊!他得几年工资加起来才有这么多?这么能赚,你小子不纳税谁纳税啊!
翌日,崔道怡眼袋大的跟倪大红似得。
花了一下午加一晚上,江弦这篇《许三观卖血记》,他一气儿读完。
震撼!
崔道怡完全没想到,江弦就用这么简单的语句,把许三观这个小人物刻画的这么深入人心!
以至于他看的时候,一会儿哭一会儿笑,尤其是看到许三观“炒菜”的那一段,崔道怡再也没办法控制自己的眼泪了。
精神会餐,那是他们那代人抹不掉的记忆。
江弦不光写出了那段岁月的苦涩,还写出了那时的温情。
崔道怡来到单位以后,又重新把这篇稿子整理了一遍。
他算了下许三观究竟献了多少次血。
十一次!
第一次是出于盲从,赚了三十五块钱,凭借这些钱,许三观娶了“油条西施”许玉兰。
第二次是十年以后,一乐打伤了铁匠的儿子,为还医药费而卖血,还是三十五块钱。
第三次是他和林芬芳睡觉,卖血给林芬芳买了肉骨头,黄豆、绿豆和菊花。
第四次是不忍家人挨饿、第五次是看下乡的一乐身体虚弱给他钱、第六次是为讨好二乐的生产队长。
第七次一直到第十一次,那是崔道怡看的最揪心的一截。
为了救大儿子一乐,许三观从林浦一路卖血到上海,三个月连抽五次血,失血过多差点儿就死了。
他几乎是拿自己的命去换儿子一乐的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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