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道理说,侦查过程中的证据,文书和过程等等,全部都会记录在内。
不算各种林林总总几十份的决定书,鉴定书,光是涉及到证据,就有《现场勘验笔录》、现场图、现场照片、《扣押物品文件清单》,《检查笔录》及照片、《复验复查笔录》及照片、《侦查实验笔录》及照片、绘图……
侦查卷是保密的,既不会给嫌疑人或律师看,甚至外单位的民警想调阅,也不一定能得到。
崔小虎能将这东西拿过来,说明已经是信任江远的能力了。而原侦查单位愿意派专人送侦查卷过来,也绝对是了解过江远的名声了。
江远就当着几个人的面开始阅卷。
黄强民就招呼三人喝茶。
来送卷的京畿红桥分局的民警稍微有点不适应,但也坐在了旁边,喝两口茶,瞅两眼江远,犹豫着道:“要不然,我就先回去,需要的话,我过几天再过来……”
副卷比正卷要厚多了,阅卷花费几天的时间再正常不过了。
不过,类似的卷宗,江远实在是看的太多了。
他现在跑去别的市县做案件的,就没有看不到侦查卷的情况。卷宗都不给看,还做个毛线的案子。又不是私人侦探的干活。
黄强民也很熟悉江远的节奏了,就劝这位红桥分局的民警道:“方队,来都来了,先让江远看看卷宗,有什么情况,也好直接沟通。等下班了,我们局长还想亲自招待一下各位的。”
不知道哪部分打动了对方,三人于是安心的坐下喝起茶来。
江远也是开始安心的阅读现场的足迹照片。
按照专案组的分析,这是一起发生在农村的入室盗窃杀人案。凶手或许是被受害人发现了,或许是心态狠毒,晚间翻墙进入屋内,用钝器将受害人,也就是屋主直接锤死在了床上。
其后,凶手从容的翻箱倒柜,搜捡了大量的财物,主要是屋主储存的一些金条和首饰,以及少量的现金、以冤大头为主的一些银币,以及30多本的集邮册和年册等收藏品。
看起来,凶手的谋财目的应该是比较明确的。
当然,也有很小的可能,凶手是以某人为目的,以偷盗为遮掩。但是,从翻找的认真程度来说,仅仅是掩饰的话,就掩饰的过于认真了。
同时,凶手大概率是戴着手套行凶和行窃的,现场留下的主要证据,就是翻墙时的脚印,以及留在院内的一串足迹,还有离开时,在门外软地上留下的一串足迹,以及疑似凶手使用的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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