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嗯!不是遇到强盗,而是遇到兽群了,而且还是一大群的嗜血凶狼。”郑老板说道。
“嗜血狼群?”那大胡子闻言,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大胡子往返于青石镇与龙皇城无数次,他当然知道嗜血凶狼的厉害。那可是一群吃人不吐骨头的猛兽!
“难道是那人在狼群之中救了你?”大胡子难以置信的说道,一双眼睛睁得老大。
“嗯!”那郑老板点了点头,不由想起了两天前的一个黄昏。
那时,他的车队刚刚离开青石镇不到百里,便遇到了一群突然从密林之中冲出来的嗜血凶狼,上百头足有小牛般大小的凶狼,足以将他们全部人撕碎吞食,恐怕连骨头都不会留下。
而就在他们陷入绝境之时,一个人出现了,这个人展现出了强大的武力,轻易将狼群之中的嗜血狼王击杀,惊退了狼群。
于是,这郑老板便上前道谢,一番交谈之下,郑老板知道这个少年竟然也是要前往龙皇城,于是便热情邀请这个白衣少年一道前往,路上好有个照应。
当然,这个中原盐商郑老板,也是有私心的,这个少年能够在狼群之中击杀狼王有若囊中取物般的容易,有这个少年在车队之中,他也不用那么提心吊胆。
那少年想了想,便答应了,不过,他向郑老板提出了一个条件,那就是除了郑老板外,外人一律不见。
青石镇百里外,有个驿站,郑老板与大胡子约好在驿站见面,从驿站开始,到龙皇城这一段路程,郑老板的车队便由大胡子和他手下上百个佣兵护送。
佣兵这个行业,吃的是刀头舔血的饭,过着的是有今天就没明天的日子,不过待遇丰厚,即便真的壮烈牺牲了,家人也能领到一大笔抚恤金,下半辈子也衣食无忧了。
因此,这个行业虽然充满危险,加入佣兵的队伍的人,也大有人在。
“原来是这样。”大胡子听完那郑老板的述说之后,便不再向他打听马车之中的那人的事情。毕竟,这大胡子干佣兵这一行,是知道一些忌讳的。
不该问,不该知道的事情,绝对不问,就算知道,也要装聋作哑,扮作不知道。好奇,不是一个好习惯,往往是要人命的。
大胡子与郑老板在前面谈话,他们不知道的是,他们的话语,只字不漏的被后面马车之中的那个少年听了去。
少年乘坐的马车,离那前方开道的大胡子等人,少说也有十数丈的距离,但是,以那少年的修为,十数丈的范围内,有任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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