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两名官兵朝着茅房跑去,结果自然是空手而归,什么也没找到。
面对官兵们的逼问,老板娘不得不说出自己的猜测。
「虽然他们不承认,但我看得出来,他们应该是背着家里私奔的小情侣,他们可能是听到了动静,以为是家里派人来抓他们了,所以他们才偷偷跑了。」
她说着说着就急了起来,拍着腿叫嚷道。
「哎呀!他们还没给房钱呢,居然就这么走了!」
官兵们不耐烦听她的废话。
他们拿出画像,冲着老板娘说道。….
「你再细看看,那两个人和这画像上的男人长得像不像?」
老板娘盯着那个画像看了又看,说实在的,画像上的男子跟那对私奔小情侣之中的男子有点儿像,但因为那个男子一直戴着斗笠,帽檐又压得很低,再加上夜色朦胧,她看不到他的全貌,只能看到他的嘴巴和下颚。
单凭这点儿是没办法确认的。
官兵催促道:「到底见过没?」
老板娘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飞快地说道:「没见过!」
在将整个客舍都翻了个底朝天后,官兵仍未能找到想找的人,只能就此作罢。
官兵们在离开之前将画像拍在桌上,冲着老板娘叮嘱道。
「此人犯下弑君之罪,是朝廷花重金通缉的要犯,十分危险,你要是发现了他的行踪,务必要立刻通知官府。」
老板娘忙不迭地应道:「好的好的,奴家记住了,诸位官爷慢走,改日再来咱们小店喝酒啊。」
她陪着笑将官兵们送出大门。
等人一走,她就赶紧把大门关上,并按着胸口舒了口气。
「可算是把这群瘟神给送走了。」
她将画像拿起来又看了看,越看越觉得画像上的男人跟那个戴斗笠的男人很像。
左思右想之下,她还是决定去那个客房看看,倘若那个男人真是通缉犯,那她可得赶紧通知官府。
客房里空无一人,那对小情侣并没有回来。
但桌上却多了一小块碎银子,旁边还用茶水写着两个字——
房钱。
水迹未干,说明人还没走远。
老板娘赶忙拿起银子跑出客房,却见门外空空如也,并没有那对小情侣的身影。
她笑了下:「算你们还有良心,还知道把房钱补上。」
说完她便将画像和银子一起收入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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