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身,形成一道黄沙一般的屏障,由此形成天然的沙衣。
他们就藏在蛮族的眼皮子底下,但是正是因为他们身上的颜色和地上的黄沙颜色一模一样,所以竟然也没有被发现。
这就是斥候所说的不知道他们一开始藏在哪里,但是在战场之上,完全就没有发现他们任何的踪迹。
当然,战斗是很残酷的,他们这些新兵看着那些冲上前去的士兵,被蛮族生生撕裂,鲜血直接染红了整片大地,他们颤抖着身子,不让自己发出一丝一毫的喘息,以免被蛮族发现。
等到蛮族开始放松警惕的时候,沙堆之中突然间钻出二十人左右的队伍,对着蛮族迅速开展猎杀,这对于绝大多数士兵而言,都是简单模式,二十个人对战一个蛮族,无论如何,都是可以将蛮族斩杀的,无论那个蛮族有多么强大的力量,亦或者是能够以一敌十,都没用的,我出动二十个人,你怎么打。
而且在参战之前,陆九打破了原本大离军队分的好好的伍长,什长,百夫长的划分,直接划分为兵团,二十个人为一个兵团,设一个兵团团长,五个兵团为一个百户,百夫长依旧保留。
这样一来,一个百夫长就掌管着五个兵团,指挥作战之时,五个兵团都听从百夫长的指挥,而百夫长则是统一听从张胜和吴广两人的指挥,如此一来,两千多人的队伍,瞬间就被划分成为了100个兵团,每个兵团负责斩杀一个蛮族。
一开始大家对此并不理解,甚至有些人感觉到这是在瞎指挥,没有任何战术可言,但是真的等到开始作战的时候,大家却是发现,这才是最好的作战方式。
二十个士兵很快便是将一个蛮族猎杀,然后,按照陆九的指示,二十人在斩杀一个蛮族之后,瞬间便是四散离开,然后借助黄沙的掩埋,继续潜伏,开始恢复体力。
其他兵团在此时接续作战,如此循环往复,确保作战之时,可以保存体力的同时,最大限度的解决战斗。
在之前方易就通过跑步和淘汰这等简单的方式,练就了这些士兵服从的信念,无论任何时候,都要求这些士兵做到服从。
所以战场之上,指挥非常有力,这些士兵也都十分听话,能够完全按照方易的指示,做好决策和执行。
而且最为神奇的事情也就在这了,之前大家一致认为的跑步这等方式对于他们这些参战的士兵而言,是没有任何用处的,但是在这一次的战斗之中,就重新发挥出了作用来。
蛮族虽然个个身高马大,力量无穷,但是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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