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洛林带给了德雷克商会什么跨时代的东西,那件东西一定是商会的组织构架。
当前时代,政治正在探索着民主,可商业领域,独裁与专制却依旧是主流。
商会是会长的独裁,公司是董事的专制,虽然不能一以概之,但大体上,这就是一般概念。
后世常见的全资或是优资入股,保留独立运营团队的放养式经营在当前时代是绝对的歪门邪道,可德雷克商会就是这样。
总商会旗下,共包括亚洲、欧洲、美洲、非洲四大分会,海事、工矿两大集团,资产管理公司一个公司。
继续细分的话还有德雷克教育集团、寒鸦海事研究院、迈阿密大学、佛罗里达劳工公司等教育、科研乃至不可说领域的旁支分支,涵盖丰富,互有牵连。
仅从股东构成分析,总商会董事局,也就是洛林核心团队理当在所有集团的决策中掌握着绝对多数。
可实际上各集团的股权团队才是他们真正的主人。
总商会董事局甚至为此出台过专门的议案,在内部条例中明确:
【子公司董事局会议可以在总商会股东代表缺席的条件下召集并决议,但会议决议必须在90天内上呈总会资产管理公司备案,且总商会股东代表可以在认为必要的时间重新召集并无条件推翻上述决议】。
子公司股权团队是实权派,且一般来说,总经理(分会长)及其支持者会在初始授权中占据股份优势,以方便其主导股东会议,这在德雷克集团是某种约定俗成的惯例。
但新成立的亚洲分会却打破了这一惯例。
分会长埃迪.加曼占股10%,提督蒂姆.弗雷恩作为其最有可能笼络的同盟占股5%,二者的股份总额为15%。
而以清国航线航行安全作价入股的疍家股东团占比则高达20%,而且不同于德雷克一贯授股不授权的传统作风,这一次,作为“外人”的疍家掌握的是完全股。
副会长王也是这场董事局斡旋中举足轻重的砝码,一方面他有总商会背景,在大部分决议中肯定会站在埃迪这边,另一方面他是清人,还成为了疍家的女婿,在事关清国的问题上,他的态度晦涩难明。
那么王也究竟占有多少股份呢?
他的个人占股是10%,这是第一部分。总商会占有分会总股份的55%,这55%中,洛林独占6成,皮尔斯占1成,王也占有剩下3成中的1/10,这是第二部分。
由上,王也的实际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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