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向西南西,风速五节,中风!目标布里奇顿,金鹿号,起锚!”
1779年4月24日,风和日丽,重新成为洛林旗舰的金鹿号高挂着纯白的三色堇旗,满载着精锐水手缓缓驶离了卢西渔港,在洛林的命令下调头,扬帆,破浪前行。
洛林第一次切实感受到分饰两角的奇妙,明明才回到卢西十几天,明明不久前还在庞恰特雷恩湖的湖面上作战,明明征尘未洗,记忆犹新……
站在金鹿号的舰艏,他还是觉得久违。
果然,爱德华.肯维的战斗是爱德华的,洛林.德雷克已经有两个多月不曾指挥座舰行于海上,这么漫长的修整对一个海上男儿来说几乎是不可想像的。
他似乎听到身体的每寸关节都在发出艰涩的磨擦声,海风为它们上了新油,关节随着海浪扭动,急需要一场切实的探险,让它们重新磨合,焕发新生。
值得庆贺的是,纳尔逊已经为他准备好了冒险,在布里奇顿,在巴巴多斯,在向风群岛。
现在那里是加勒比海的焦点,英国人、法国人、荷兰人的战舰在那里聚集,以巴巴多斯和马提尼克为支点,覆盖整个向风群岛海域。
洛林闻到了大战的味道,而且和以往的战斗不同,这是一场真正的战役,由当世一流向世界最强发起正式的挑战。
“真刺激呢……”
瘦身成功的白耳朵踩着护拦一跃跳到洛林肩上,喵呜一声,用温温热热的小舌头舔了舔洛林的脸,然后心满意足趴下来,蜷成一团,眯起眼睛打起盹。
海娜和诺雅笑着在白耳朵后头出现。
“白耳朵不喜欢爱德华。”海娜戳了戳白耳朵的小脑袋,“调整肤色的姻脂有怪味,遮盖了你的味道。”
洛林不置可否地耸耸肩:“珍妮和麦卡锡很喜欢,在爱德华肩上,它们不用担心白耳朵偷袭。”
“真可惜,卡门还在新奥尔良,珍妮和麦卡锡不愿离开她。”
“把她留下是对的,接下来的事没有她的用武之地,她留在新奥尔良更有价值。”
诺雅眨巴着好奇的大眼睛:“船长,你知道我们要去干嘛么?”
“虽然情报不全,但纳尔逊中校邀约,八成是作为雇佣兵参加战事。至于作战任务,那不重要,总会有人告诉我们。”
“参战?”诺雅小脸一白,“和正规海军么?”
“不知道。”洛林无奈地瘪了瘪嘴,“毕竟时代不同了,弗朗西斯时代,私掠船是海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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