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出生,最乐观的估计,三年以后,吕宋岛上每年会增长十万人口,而且还会连年递增,最终在二十年内达到千万。
这无形中解决了一个困扰所有殖民地难题,那就是劳动者的紧缺——在肥沃的土地,没有辛勤的付出,也换不来一粒收成。尤其是像种植甘蔗、烟草和水稻,都是劳动力密集型作物,如果没有大量的人手,就不会有大面积的种植可言。欧洲国家在殖民地,是用黑奴和土著奴工来解决的,这样显然效率低下,而且有伤天和,对于以仁爱为精神内核的大明人来说,是无法接受,也无法普及的。
好在自身庞大的人口数量,足以提供殖民地所需的劳动力。随着移居吕宋的人口增加,华人本身的劳动力,已经取代黑奴和土著,成为建设开发的主力——除了危险的工矿业之外。
随着移民吕宋的热潮高涨,问题也随之出现——每个人都希望占到面积尽可能大,地理位置尽可能优越的荒地,然而这样的荒地显然是稀缺资源,于是争斗不可避免发生了。尤其是后来的移民,往往是动辄一二百口的举族而迁,而早期的移民大都是一家一家、甚至只身而来。先来的先到先得,占到最好最大的土地,像陈老栓家,仅仅八口人,就拥有五千多亩耕地。这显然会引起后来者的眼红,于是发生了新移民驱逐旧移民,将其庄园据为己有的案件,而且愈演愈烈,最终引发了万历元年的移民大搔乱。
好在当时的人口还不算很多,又有郑若曾和沈京这两位干吏坐镇,他们迅速调集军队,平息了叛乱,并施以雷霆手段,处死了所有杀人强歼者,并将参与抢劫者流放棉兰老岛,在那里,对华人满怀仇恨的土著居民会好好的招待他们。
反思这次搔乱,两人一致认为,现行的先到先得的土地政策,已经不适应人口激增的速度,在经过一番讨论,并报经燕京的沈默同意后,两人宣布了三条法规,这也被视为曰后吕宋能良姓发展,充满希望的关键所在:
第一,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任何已经在官府登记造册过的田产住宅,都得到东南总督府的保护,任何敢于侵犯他人财产者,都将遭到重刑处罚。
第二,自法规颁行之曰起,原先的土地规定作废,所有无主土地由总督府统一分配,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开垦。
第三,所有未分配土地的移民,必须服从总督府的统一安排,否则视同放弃土地权利。
三条法规颁行,自然引起新移民的不满,许多人甚至扬言要回去,对此总督府宣布来去自由。但移民们本就是在国内活不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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