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法司的最终调查结果,很快公诸于众,天下皆知的贪官严世蕃,仅仅贪污八百两白银,说明大明朝的吏治,真真到了水至清则无鱼的地步。
对于这个结果,严世蕃还算满意,虽然没能算计到谁,但自己可以安然过关就行了,也不能要求太高。
既然案情查明,各方都没有异议,下面就该量刑了,刑部几位大佬一合计,又征求了小阁老的意见,报了个‘退还赃款、罚俸’一年的结果上去。
但很快被内阁打回,上面有嘉靖皇帝的朱批,两个字‘太轻’!何宾和涂立等人一商量,那就再罚八百两,降一级,这总行了吧……参照近年朝廷对贪污的处罚,这已经是一千两以下最重的处分了。
但报上去不几天,内阁又打回来,这次的朱批字数多了,道‘尔等法司诸曹,不读《大明律》耶?’何宾和涂立登时傻了眼……《大明律》是当年太祖皇帝颁布的,距今已近二百年了,事易时移,很多情况都起了变化,在很多司法案件中,已经不能按照《大明律》判决了,所以历代都编修‘问刑条例’,对一些案件的审判准则,做出潜移默化的改变。
其中反贪方面尤为突出,如果按照《大明律》量刑,贪污折银二十两即处流刑,四十两即处斩刑,六十两以上剥皮填草……那大明朝但凡有点小权的官员,都得变诚仁皮枕头。
很显然,之所以洪武以后,真正因为贪腐被处死的官员不算太多,不是因为官员有多清廉,而是后来的司法条例对这方面放松了。现在嘉靖帝竟让刑部按照《大明律》定罪,其意若何,昭然若揭!
“我们都上当了……”何宾长叹一声道:“皇上这招以退为进,实在太厉害了!”他现在才明白,嘉靖早就准备好了这一手。之前表现出来的大度,不过是为了减少麻烦,的欲擒故纵之计罢了。
“现在看来,”涂立阴着脸道:“皇上打算重罚东楼公了。”他也回过味来了,为什么当初皇帝并不关心严世蕃贪污的金额,因为嘉靖只需要其有罪的结论。有了这个结论,便可以用《大明律》名正言顺的惩治严世蕃了。
他现在只后悔,当初为了揽功,把那‘八百两’说成是自己的功劳,加之他受到皇帝赏,沈默却被撵出了紫光阁,因此所有人都相信他所说的。
涂立久经宦海,心里明白的很,如果去找严世蕃解释,说那‘八百两’不是我干的,只能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连皇帝一块得罪了。他觉着皇帝赏赐自己蟒袍,虽不一定把自己视为亲信大臣,但至少有那个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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