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天火烧尾,化作天龙而去。”高拱意味深长道:“这邙山便在龙门的下游,鲤鱼们在此觅食养憩,间或艹练,以健体魄,为跳龙门做最后的准备。所以,这里的黄河鲤鱼,都极其肥硕健壮,堪称一绝。”
沈默两个闻之心驰神往,但转念一想,却又道:“这么远的路,怎么请得来?”
“渔民将其捉了,用笼子仍养在水里,五天五夜送到京城来,鱼仍然是活的!”高拱一脸唏嘘道:“这样的一条,要二两银子呢,若不是你们来了,我是不会买的。”
这番话激起两人的好奇心,便要去观赏一下,那欲跃龙门而未遂的黄河鲤鱼,高拱欣然答应,带他俩去后厨考察,见盆中养着一条鲤鱼,果然很长很大,但沈默眼尖,发现其腰尾已有鳞脱落,似乎已经失却大河激情。不过他自然不会扫兴,还夸赞了几句呢。
被看过之后,这条志向远大的鲤鱼,便到了生命的尽头,被高夫人拎出来开膛破肚,去掉鳞片、抽掉腥线,下锅烹饪起来。
三人谨遵孔夫子远离厨房的教诲,此时天已经黑下来,蚊子也上班了,天井里是不能呆了,高拱便让小厮帮着移席厅内,点了灯,跟他俩一边小酌一边说话。
不一会儿,高拱夫人已经将那北邙鲤鱼端上来了,沈默一看,却是红烧的。虽然红烧鱼吃了许多,但高氏红烧还是初次领教,它是在鱼背上划花,裹以面粉用油炸了,再勾芡,略焖,搁置盘中,作鱼跃状,仿佛至死不忘跳龙门的大业。
高拱用筷子点着鱼,笑道:“这是鱼跃龙门,好彩头啊。”说着不动声色的将盘子一拨,那原先冲着他的鱼头,便朝向了沈默。
沈默前世是干什么的?怎会不知这饭局上,再没有比鱼的内涵更丰富的东西了,高拱显然是要用这鱼,表达一些什么。
一杯鱼头酒下肚,官大表准,这时候两个副校长,只能听正校长的。只听高拱笑笑道:“有人说,看一个人吃鱼,就看的出来他的家庭出身,如果这第一筷子就夹鱼肚或鱼尾,就是小家出身……因为光认大去了;若是夹鱼背就表明他家可能是大户,因为鱼身上最嫩的肉在背上。”
“大人高论。”沈默笑道,心中却腹诽道:‘看来什么年代的领导,都是一个样,都有批讲‘鱼文化’的雅兴,连高拱这种人,也不能免俗啊。
好在高拱姓子急,不喜欢拐弯抹角,伸筷子夹出鱼眼和鱼唇道:“不过我却觉着,这鱼唇和鱼唇却是最好吃的,”说着搁到沈默碗里道:“不信,拙言你尝尝?”
沈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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