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离开了,可能是自己的心事被他道破了,也可能是傍晚两人在沙发上的关系更进一步突破了…
今夜的文慧并没有像从前那样快速看书,而是花很长时间把这个她好奇已久、却从来没机会探究的书房挨个观赏了一遍。
三面书墙一面红酒架,文慧伸手一件件抚摸着,视线最终落在了他的侧影上。
人有千面,可专注写作的张宣同平时是两个人。
其认真忘我地写作状态相比平日里的随意更有味道,其对文慧最具有吸引力。
上次他在教室写作的那一幕让她印象深刻,今夜难免多看几眼。
检查完,张宣抬头同文慧相视一眼,笑笑过后又低头开始动笔写了起来。
他是个比较执着的人,对生活都有规划。
每日定下的任务是不少于1万字。如果这个任务不完成,他不会睡,也不会去分心做其它事情。就算文慧近在眼前,他也不会因为美色忘了正事。
两世为人,他心里非常清楚,写作是他的根本,是他在这个世界立足的根基。
其重要程度远甚其它事业。
或者换一种说法吧,其它事业他都是当副业对待的,可以随时抛弃。唯有写作不行,这是命根子。
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时间往往最是容易过。随着一页一页的铺满钢笔字,随着一千又一千的字数完成,时针不知不觉走过了凌晨,来到了深夜。
要不是外面公鸡开始打鸣,老男人都没发觉自己已经写了这么久了。
稍微估算下,后面竟然又写了7000多字。
完全出乎意料,这是灵感爆棚的直接体现哎,有才气的人就是如此生猛。
自我愉悦一番,抬起左手腕,3:43
得,再过一个小时外面天就要毛毛亮了。
放下笔,他下意识望向了旁边的文慧。
嗯哼…,果然没有让自己失望,次次看书,这姑娘次次都能把她自己看睡着。
也是没谁了。
难道是沙发太软的缘故?挨着就能睡?
简单收拾一番,张宣起身来到女人跟前,立定,眼神在她身上缓缓游走一圈,心中莫名的宁静。
说实话,每次观赏文慧,每次都有一种惊艳感。
看了四年了,其舒适慵懒的圆润气质让他百看不厌。
不过张宣最喜欢她那双眼睛,黑白透亮、纯粹质朴、干净的没有一丝杂质。可惜这姑娘睡着了,现在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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