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乎,他想到了个折衷的办法:城门开着,守门兵卒在城外列阵,他上前交涉。
对面来人已经离得很近了。
守门军校大踏步上前,清了清嗓子,道:“诸位——”
话还没说完,银枪军伍长季收当先冲了过来。
冲锋之时,背上的认旗哗啦啦作响,可见速度之快。
“你——”军校感觉有些不对劲。
“拿下!”季收大喝一声,长枪高举过顶,直刺而去。
军校有些惊讶,更有点恼怒,怎么二话不说直接动手呢?
直到此时,他仍然有些犹豫,不知道该不该动手,而就是这种犹豫,让他吃了大亏。
原本从上而下刺向喉咙的长枪,在他闪避之后,突然以更快的速度扎向腿部。
军校勉强撤步。
刺向脚面的长枪倏然止住。季收双手持枪,竖着枪杆往前一打,对方便跌跌撞撞退了几步——从头到尾,季收都没想杀他。
而就在军校踉踉跄跄后退时,长枪已破空而至,遥指着他,让他不敢再造次。
跟随军校而来的几人手持长枪欲战。
顷刻之间,两人手里的长枪被击落在地。
另外两人还没反应过来,又被长枪抵住喉咙——直到呼啸的风声停止时,这两人才发现闪烁着寒光的枪头已近在眼前。
五个人,一照面就被制服了,高下立分。
季收面色平静地看了他们一眼。
长枪在手,天下我有。
南征北战这几年,他见多了生死,看惯了在他们面前狼狈而逃的敌人。
没有人会是例外。
唯一让他感到烦恼的,或许就是骑兵了。
他是能打,匈奴骑兵敢下马与他厮杀的话,哪怕不穿铠甲,只用一杆长枪,他自信能轻易杀死对方好几个人,无奈人家不和他玩这个。
“看住他们。”季收拄枪站立于地,吩咐道。
军校默默看着他。
这个背插认旗的人,或许都谈不上真正的军官,只是个小人物罢了。
他长得也不好看,左手断了一根手指,脸上有道浅浅的刀疤。
身上的甲叶新旧不一,有明显的修补痕迹。
一只鞋开裂了,脚趾头似乎都要露出来。
浑身脏兮兮的,仿佛从尘土堆里爬出来的一样,还散发着奇怪的味道。
但他站在那里,眼神漠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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