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利尔眼都听绿了。
他瞪直了眼睛看向丁毅,脑海中已经开始在评估丁毅的信誉。
在刚下船的时候, 他已经打听到了明人的信誉和在这里做事的方式。
他们用扛木头,赏银, 引来当地部落帮忙,花钱雇佣部落帮他们做事, 从不拖欠,得到部落番族一至的认同, 逐步建立了和部落的联系,他当时就觉的,这明人的长官,比荷兰人更聪明。
普利尔可是精明的商人,他想了想后,一咬牙:“我要两万两黄金。”
“丁大人你是知道的,此去万里,九死一生,五年前我去过后,再也不想去了。”说完他发现自己暴露了自己去过的事,但已经说出来,也没办法。
“好,就两万两。”丁毅几乎没有犹豫,立刻答应:“但你要替我好好保护种子,因为我要在大员种活他。”
四周一片惊叫,赵大山嘴巴动了下,想劝丁毅,这破玩意值两万?还是黄金?
不过想想,丁大人每次做事都有原因,当下不敢开口。
两万黄金是有点贵,但如果让丁毅派兵派船去,所耗掉的时间,人力物力,可不止两万黄金,这个时代去下美洲,一千人过去能回来五百人算好的了。
而且他正要建立在各国心中的信誉。
两万两黄金,正好被他来建立信誉。
果然,普利尔咬牙道:“我如何信你?”
我带回来了,你不给黄金怎么办?
丁毅毫不犹豫:“就凭我拥有台南城,需要与各国建立商业联系,正如你所说, 如果我失信与你, 世界各国,谁还愿与我做生意?”
说罢,丁毅又道:“我正好带来一千两黄金,当做订金,先付与你。”
“大人?”诸人皆叫,这家人要是拿钱怎么跑了怎么办?
“大人不可,万一他跑了怎么办?”赵大山毫不客气道。
“该死。”普利尔大怒:“我以为上帝的名义发誓,我必会为你带回种子。”
丁毅打蒙古人得到数千两黄金,放在那边没什么用,而外国商人喜欢黄金,所以全带到了大员。
这次正好,先付一千定金,终于说服普利尔再跑一趟美洲。
但丁毅也有要求,会派两个人跟他一起,普利尔当然一口答应。
谷炔
此去美洲不远万里,来回最快要一年以上,甚至要两年,这还是普利尔去过,比较熟悉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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