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名字一并列为著作者。
顺治18年,被罢职的归安知县吴之荣,试图告发庄廷鑨著反书《明史辑略》,想以此作为功劳谋求复职。
接受告发的官员曾接受过庄允诚数千金的贿赂,拒不审理,反将此事和告发内容转述给庄允城。
庄允城得知此事后,却不以为然,只是将其中被告发的句子改掉,又继续刊刻发行。
吴之荣立功心切,见到自己的毒计没有成功,越发想将事情闹大,最后惊动辅政大臣鳌拜等人。
当时康熙尚未亲政,鳌拜作为辅政大臣,责令刑部官员彻查此事,并严厉处置涉案的相关人员。
始作俑者吴之荣,因忌恨当地富商朱佑明(朱佑明时常不顾忌吴之荣脸面,而得罪了该人),使了一招狸猫换太子之计,将序言中提到的“朱氏原稿”的“朱氏”归于朱佑明,即诬告该书原作者为朱佑明。
朱佑明和他的五个儿子被逮捕,其余列名参校者、初审官员等均被抄家。
康熙2年五月,清朝官方做出最终判决。
庄朱两家和参与编撰者,其父兄子侄年十五岁以上者斩决,妻妾女孙及子侄十五岁以下者流徙为奴。
明史案牵连千余人,流放宁古塔者几百人,以上千条性命的代价,还有销毁一空的《明史辑略》宣告结案,由此揭开了清朝文字狱的序幕。
而罪魁祸首吴之荣,却因举报有功东山再起,得到抄没的朱佑明的家产,官至右佥都。
庄家遗孀在被充军宁古塔的路途中,被何惕守(何铁手)所救,并安顿在河北(直隶)的深山中,隐居在一座大屋里(庄家大屋)。
为了防止被其他人发现她们的真实身份,从而引来清兵的围剿,庄家遗孀才会装神弄鬼,吓唬误入此地的行人,将这里变成了凶名在外的鬼屋。
铃木晴明拿着蜡烛走进后院,随便找了一个房间走了进去。
借助蜡烛微亮的火光,铃木晴明也看清了房间里的模样。
从装扮风格来看,这间房间应该女子居住的房间,床榻上的被褥和枕头,也都是偏向于红色和粉色。
再加上房间里面被打扫的很干净,明眼人都看的出来,这里应该长期有人居住。
“不错,不错,这个床看起来还是挺舒服的,今晚看来不用睡地板了。”
铃木晴明话落,将手里的蜡烛放在了桌子上,然后飞扑到了床榻上,在上面滚了几圈。
隐藏在暗中的庄家遗孀们,见到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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