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一一部同题材,同名的作品,就叫做《普罗米修斯》。
两位大诗人在人生的不同阶段,恰好都以普罗米修斯为灵感,为题目,写过长诗。
拜伦在他的《普罗米修斯》的开头以巨人的眼瞳俯视人间,写诸神对人间的轻蔑。
他的第一段第一句写——
「巨人!在你不朽的眼睛看来人寰所受的苦痛是种种可悲的事情,并不该为诸神蔑视、不睬。」
而歌德则在他的《普罗米修斯》的结尾,以人类的眼瞳与口吻遥望天庭,写人世间对天上诸神的不屑。
他在最后一段的最后一句写——
「我坐在这里创造人类,按照自己的模样,让这与我相同的种族。受苦和哭泣、行乐和欢喜,而且像我一样……蔑视你!」
歌德一生中创作了超过14000部作品,其中有很多,连伊莲娜小姐都不敢说全部读过。
就算翻了,也仅仅只是涉猎而已。
唯有他的普罗米修斯。
那是由整整七组段落构成的长诗。
伊莲娜小姐读过了一遍,把诗集放到一边,便能从头到尾,把它用德语默写下来。
信手而书,竟是一字都不出错。
在安娜的心中,两句话,两首诗,两人的开头和结尾。
它们是跨越时空的相互问答。
歌德在先,拜伦在后。
先有回答。
再有提问。
有一种海在天,天在海,上下倒错的壮美之感。
外人说歌德与拜伦是两种完全不同性格的人,过着两种完全不同的人生,年纪相差了四十岁,拥有着不一样的结局。
歌德生的比拜伦更早。
死的比拜伦更晚。
这样的人也许天生就应该相互的讨厌,初次见面时,想来不会愉快,仿佛银币的正反两面。
可当他们的心足够贴近,越过了某一界限。
那么。
魔法便发生了。
他们又会宛如是磁石的南北两极一样,紧紧的贴在一起。
所以。
他们最终成为了很好的朋友。
所以。
当拜伦的尸体运回伦敦,却被英国的政府和教会以“道德问题”为理由,拒绝他葬入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的时候。
歌德用他的诗歌,为他的朋友献上了花圈与礼赞。
明明一个人用德语写作,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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