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他得到的消息,这次登陆的美国陆军,最多不超过两千人。
经过之前攻打堡垒,以及今天晚上的伤亡,他们顶多还有一千人。
而哥伦比亚的援军加上之前撤离港口的残军,加起来有超过五千人,现在还剩下三千五百人。
只要美国人敢离开市中心那片区域,他们就能凭借熟悉地形的优势拖垮他们。
而他觉得最好的战斗地点,就是他现在所处的位置。
赫茨马尼区。
这里的环境最复杂,到处都是一人宽的小巷,还有蜘蛛网一样密布的道路。
那些美国大兵只要被引进来,他们就可以随时随地发起进攻。
……
酒店里,纳尔逊.迈尔斯和他的参谋团队一直在焦急的等着消息。
纳尔逊.迈尔斯还好,起码能保持镇定。
不过他的参谋团队则是一会儿到门口去张望,一会儿又回来。
“陈先生,稳住防线之后,接下来怎么打?”纳尔逊.迈克尔询问。
“将他们驱赶到一片区域,然后用炮炸啊!有火炮干什么不用?”陈正威有些奇怪的看他。
几乎就差问:你是怎么他妈的当上准将的了。
“比如说……这里!”陈正威伸手指向地图上一大片区域。
赫茨马尼。
那里是对方最先进攻的位置,也是人口最多,房子最多,环境最复杂的地方。
“这里的人最稠密,环境也最复杂。他们肯定藏在这。”
“哥伦比亚人在训练、武器上都不如你们,但他们不是傻子,他们肯定要尽量发挥自己的优势。
“这里就是他们最能发挥优势的地方。这片区域如同迷宫一样,你们的人只要进去了,他们可以随时随地发起进攻,你们就像陷入沼泽泥潭了一样,周围全都是敌人。”
“他们现在肯定想着明天怎么将你们引过去呢!”陈正威笑了笑。
“只要确定他们在这里就好办了!”
除了市中心这些西班牙人留下的石头建筑,其他城区都是土坯和木头建的房子,根本挡不了大炮的轰炸。
一炮下去,一片区域都会被炸成废墟。
如果运气好,前两轮炮击就炸掉了对方的指挥部,对方直接就崩溃了。
纳尔逊.迈尔斯看着地图上的赫茨马尼,陷入思索。
那里的平民很多,不过这不在他考虑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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