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自在习惯了。”
“是习惯,还是喜欢?”清欢一针见血。
我没有说话。
谁会喜欢寂寞呢?我也想,与人并肩天涯,共赏南诏的细雨靡靡,漠北的大漠孤烟;我也想,有人与我一同富贵荣华,在我失意时,鼓励我,鞭策我,走下去。
清欢没有咄咄逼人地继续追问,只是笑笑:“酒菜已经备好,可愿意进去相府,小酌两杯?”
我微微沉吟:“改日再来拜访冷相大人。”
清欢瞬间笑逐颜开,她冰雪聪慧,已经明白了我的意思。
我愿意敞开心扉,尝试着改变我的习惯,努力去喜欢一个人。但是,我现如今还不能给她答案。
她也愿意给我时间。
扪心自问,我并不讨厌清画。她不会像其他千金小姐那般娇气,而且,她望向我的眸子里,充满了崇拜,就像是在看盖世英雄。
这目光恰到好处地给了我作为男人的自信与虚荣,最起码,与她相处的短暂时光,是愉悦的。
有些人的缘分是一见钟情,而有些人,日久生情可能会更比较适合。
我也希望,我能遇到一个,可以令我再生喜欢的人。
被喜欢或许是一种困扰,可假如,喜欢你的人恰到好处地能走进你的心里,这种困扰就能变成欢喜。
比如,仇司少。
现如今的他,放下过往,与凤蕾玉夫唱妇随,何等恩爱?
说曹操曹操到,仇司少带着凤蕾玉,还有两个孩子,一路游山玩水,在万寿节前抵达了上京。
他家女儿末末比云月略小几个月,遗传了仇司少祸国殃民的好相貌,虽然年岁不大,但是眉眼间,已经显出红颜祸水的底子。
云月是粉雕玉琢,玲珑剔透,而她丹凤微挑,盈盈脉脉,只消站在仇司少身后,那副我见犹怜的小模样就令人心疼不已。
难怪云澈放着自家弟妹不管,要去江南看自家软软糯糯的小媳妇。
仇司少一手抱着自家儿子,一手牵着女儿,凤蕾玉跟在他的身边,臂弯上搭着爷仨儿的衣服,幸福溢于言表。一家四口往我的跟前一站,就羡慕死个人。
大家伙难得聚在一处,上一次已经是五年前了,还没有这些孩子。一时间都颇有感慨。
表哥将宴席就设在麒王府,一是为仇司少接风,二是恭贺我加官进爵。
男人们一桌吃酒,女眷带着孩子们一桌,叽叽喳喳,更是热闹。
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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