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了。
就拿目前逆天堂游戏的情况来说,在开发《飞升》这款游戏之前,逆天堂的开发和运营经费就已经来到了5300万。
而《飞升》这款游戏的各项成本,杂七杂八地算下来大概是3700多万,这意味着原本的费用就已经剩下了大约1600万的结余。
而随着《飞升》的火爆和热销,到目前为止发售一周,它的销量已经破了十万!
按照每份售价138来计算,这游戏一周就已经带来了800多万的收入。
按照这个数据估算,《飞升》第一個月的销量很有可能突破50万,后续累计销量达到百万也不是什么太大的问题。
也就是说,3700万的成本最后能获得8000多万甚至过亿的收入。
除此之外,其他游戏也还在陆陆续续地贡献收入。
这样综合算下来,如果逆天堂的下一款游戏开发三个月的话,那么严格按照70%计算,至少会有5600多万的研发经费!
什么游戏能花这么多钱?
当然,游戏这行业的开销上不封顶,真要是舍得搞那些超级大制作,砸进去几个亿也不难。
可逆天堂自有国情在此,莉莉丝急于在短期内获取大量的负面情绪,所以她不接受太长的研发周期,最多三四个月,游戏就得发售。
即便是短期内疯狂招人,也不太可能大幅提升工作效率,这毕竟不是一个简单的1+1=2的问题。
所以,基本上是不可能花完这么多研发经费的。
那么这些研发经费怎么办呢?肯定是得想其他的办法花出去了。
当然,已签订的契约是不能违反的,说是70%用于游戏宣传和研发,那就只能用于游戏宣传和研发。
但问题在于,『游戏宣传和研发』本身是一个非常宽泛的概念。
买量算宣传,那么买下一栋楼给游戏打广告算不算宣传?
凡是跟游戏内容相关的都算是研发成本,那么游戏的实体光碟算不算研发成本?随实体光碟附赠的周边产品算不算游戏的研发成本?
对于这些内容,莉莉丝的契约上并没有详细做出规定,非要抠字眼的话,其实广义上能产生关联的内容,都可以强行归纳进去。
这些钱在公司账户上躺着也是躺着,不如花出去发挥一些余热。
这是顾凡对莉莉丝的建议,而此时,莉莉丝显然采纳了这个建议。
但具体为什么采纳呢?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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