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多了吃不完,点少了吃不遍。
不多不少,又没多大意思。
别人见你一个人,总爱看你两眼。
以前在长京没有朋友故人,每天回来,随便填饱肚子,就在二楼床上一缩,睁着眼睛与漆黑的夜对视一会儿,再醒来也就是第二天早上了。现在多了一位挺谈得来的友人,自然要叫上朋友一起去吃顿好饭。
一来自己本来就爱吃。
二来安慰自己辛苦,奖励自己又多活了一天,又庆贺距离自己来长京闯荡时定下的目标又近了一步。
无论如何,能在一天劳累危险后,叫上一个不错的、能谈得来的,而且还不东问西问的朋友毫无负担的一起吃顿好饭,甚至心情郁闷之时,她低着头专心吃饭、一句话也不说,他也不会多问,她觉得实在是一件安逸的事。
挺好。
宋游也很满意这种生活与接触。
既看得到,又不深入搅和其中,能体会到,又不觉得累,真是美好。
也满意这样的交情。
逐渐到了五月。
……
梅子留酸软齿牙,芭蕉分绿与窗纱。
日长睡醒无情思,闲看儿童捉柳花。
道人收起毛笔,看着纸上一行字。
二楼窗户依然开着,清风吹动柳枝,由窗口进来,带来些许凉意,也将墨香吹到了面前来。
小女童两手扒着书桌边沿,伸长脖子看着。
随即仰头看向道人,眼中疑惑。
“写的什么?”
“三花娘娘认识什么?”
“日,长,儿,子,童。”
小女童踮起脚尖,一一伸手指着纸上的字迹,因为墨迹未干,她不敢把手戳下去,同时一个字一个字的念着。
最后才指着最左下角的字:
“花!”
“三花娘娘厉害。”
“为什么这么多字我都不认识?”小女童仰头盯着道人,眼珠子胡乱转着,里头有些怀疑。
“因为三花娘娘还没学。”
“你不教我。”
“这世上的字太多了,纵使三花娘娘天赋异禀,也要一个字一个字的慢慢学,不可操之过急。”宋游耐心说道。
“我很聪明。”
“那是自然。”宋游抿了抿嘴,不疾不徐的说,“如今三花娘娘已经会写很多字了,但一直是用的柳枝和沙盘,还从未用过笔墨,不如今日就试试用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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