斐潜之所以敬重李儒,并非完全是因为李儒对于斐潜有恩,还有很大一部分是因为斐潜在李儒身上看到了勇于去改革,去尝试,去突破,去改变的精神,这种精神在山东士族身上很少,也或许就是这种精神,使得李儒和山东士族那种陈腐守旧格格不入。
时代会变化,大汉需要创新。一个王朝要是阶级严密封锁,上下不能流通,那么也就意味着走到了末路。
『吏治之事,乃国之重。』斐潜微微停顿了一下,继续说道,『上古舜典就有三载考绩之语,三考而后,黜陟幽明,庶绩咸熙。故西域之乱法,乃吏治之所故,当行吏治考核。以听之六计,审之八法。』
斐潜所言的『六计』,是指『廉善、廉能、廉敬、廉正、廉法、廉辩』六个方面,而『八法』,则是对行政机构部门的考核,主要考察各部门间隶属关系是否清晰、是否严守部门职责范围、部门间的联络沟通是否遵守相关规定、部门常规事务处理是否得当、各部门是否按章办事等等……
这『六计』和『八法』并非是斐潜之所创,而是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有了,据说是周王所创,当然,这个周王所创和大多数的周王所创一样,可能略有出入,但是至少在战国时期,就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法律法规。
甚至在秦国,还专门颁布了像是员工手册,公务猿守则之类的官吏行为规范,称之为《为吏之道》。其中规定,吏有『五善』,即『中信敬上、精廉母谤、举事审当、喜为善行、龚敬多让』,若是『五者毕至,必有大赏』;也有『五失』,即『夸以迣、贵以大、擅裚割、上弗智害、贱士而贵货贝』。
同时还苦口婆心的一再对吏员进行强调,『戒之戒之,材不可归;谨之谨之,谋不可遗;慎之慎之,言不可追;綦之綦之,食不可赏』!当看到这些规章制度的时候,让斐潜感觉甚至是华夏当时领跑了整个世界!
在那么早的年代,华夏就已经有了对于吏治的思考,甚至已经提出了相关的规定,制定出了相关的律法,只不过……
『西域弊之,自当治之……』斐潜肯定的说道,『不过,二位,大汉之初,有藩之乱,今有西域,亦有乱生。这镵血脉,投毒药,副肌肤,治病所不能,亦当为良医,可终究不如未有形而除之是也。善战者,当立于不败之地,而不失敌之败也。西域之属,便是战场,若以二位为将,又是何以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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