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烧肉,所以这俩兄妹第一筷子直奔红烧肉而去。
一筷子夹起来,红烧肉颤颤巍巍的,颜色也是红润透亮,一看就有食欲。
两人忍不住了,赶紧一口吞了下去。
刚进嘴里,两个人的眼睛立马亮起来了。
瘦而不柴、肥而不腻、软糯咸香、回口甜润,难怪这么多人都称赞。
朱明月一边嚼着一边忍不住惊呼:
“呜呜,太好吃了,这绝对是我吃过最好吃的红烧肉。”
说完,奔着红烧肉又是一筷子。
朱士成见朱明月这样子,感觉有些丢脸,轻声提醒:
“月儿,做客要注意形象。”
李建勋见状轻笑一声,说道:
“朱爷爷,明月可没失礼,她这是性格天真爽朗,大家都很喜欢这种性格。”
说完,李建勋示意菲佣从后厨端来蒸好的米饭。
这大米是李建勋在微型地球里精心种植的,数量有限,所以李建勋除了给自家人供应外,还没给外人尝过呢。
菲佣端来米饭后,李建勋亲自拿起碗给朱士成三人各盛了一小碗,说道:
“朱爷爷、明瑞、明月,这红烧肉就这么白嘴吃味道还不是最好的,一定要用汤汁拌上这个米饭,这样才香。”
朱明月毕竟年龄小,早就忘了刚才在拍卖场时的不愉快。
她眼睛笑成月牙状,嘻嘻一声,说道:
“谢谢富豪哥哥。”
李建勋听到这称呼先是一愣,随后笑着摇摇头落座。
真别说,这个称号还挺别致!
朱士成见自己这个孙女这么搞怪,笑着用手虚空点了点朱明月,这动作看似带着警告实则满是喜爱。
朱明月俏皮的冲着朱士成吐了吐舌头,然后赶紧弄了些红烧肉的汤汁拌在米饭上吃起来。
哪知这一吃不打紧,朱明月直接被这神奇的滋味惊住了。
原本这红烧肉的汤汁就鲜美无比,再配上这香气扑鼻的米饭,两者结合之下对美食老饕都是一种冲击,更何况是朱明月。
“月儿,你怎么了?”
朱士成见朱明月一下子呆住了,还以为她身体出现不对劲或者不舒服的地方,赶紧关心的问道。
朱明月回过神后摇摇头示意自己没事,然后边嚼着嘴里的泡汁饭边说道:
“爷爷,这个泡汁饭也太好吃了,你赶紧尝尝。”
说完,朱明月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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