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力才是自己最好的护身符。
事实胜于雄辩。一言不发走到驮马前,一拉麻袋,三颗剃着金钱鼠尾的首级,咕噜噜的滚落下来。
“真奴”小姑娘惊呼道。随即脸上一红。
他们父女被鞑子追的如丧家之犬,狼狈不堪,如果不是那个杨凡出手相救,可能已经送命了。
人家不仅救了自己,之前还杀了三个鞑子。
这些鞑子有多难缠,自己再清楚不过了,自己带来的那小队弟兄就剩下自己爷俩了。
他貌不惊人的居然能杀死三个鞑子!简直难以置信。
那人看着一套盔甲忽然道:“这盔甲是哪个鞑子的”
杨凡用脚踢踢地上那个面孔被连枷砸的稀烂的首级努努嘴。
那人急忙走到首级面前,反复查看,脸上露出激动的神色。那个小娘皮也紧张的看着这个首级。
“爹爹,不会吧”她一脸的难以置信。扭过头看着那人。
“不会错了,我和他交手十几次,就是他”那人低声说道。
“勃拜!”
那人缓缓的点点头。
叹了口气,缓缓说道:“这勃拜是老罕王的亲兵出身,一直掌管对大明的哨探马队,十年来数十次潜入我大明九边重镇,如入无人之地,没想到今天死在了这里。”
说着不断的叹息,颇有些兔死狐悲之感。
这世上最了解你的人往往就是你的敌人,勃拜英雄一世,狡诈机变,多年的老对手死在一个不知道哪里来的毛头小子手里,心里真是五味杂陈。
其实他对勃拜没有私人仇恨,各为其主而已,反倒彼此非常欣赏钦佩。
那人站起身来,转身走向杨凡,再看杨凡时神色已经不同。
“壮士可愿随我回京,为朝廷效力”那人郑重的拱手说道。
杨凡一时有些没反应过来,看来是自己弄死了个满洲的大人物。这人想招揽自己。
杨凡屡经社会毒打,很清楚人家对你尊重,往往不是尊重你的人,是因为你有被尊重的实力,或者有值得尊重的价值。
估计击杀这奴酋是大功一件,如果能把自己收归麾下,这功劳就坐到他头上了。
如果这人真是建奴的密探头子,自己就危险了,看着大明被渗透到这个样子,鞑子清兵光天化日就敢横行蓟镇这天下第一镇。没有内应是万万做不到的。
如果他们知道自己杀了这什么“勃拜”,来报复自己一点难度没有。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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