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也不可能消除的,但绝非仅仅使用自身的身体作为创造人物的材料,更非仅仅以自身的思想、喜好、志趣去替代人物进行行动,而是努力地去靠近「我」,去理解「我」,把「我」当成最最亲密的人,如妻子、孩子。
两者间的辩证关系确定后,那么紧接着,就涉及到具体的方***,所有不提供方***的理念,都是假大空,都是耍流氓。
仍以美术创作为例,唐人符载写过一篇《江陵陆侍御宅宴集观张员外画松石图》,是描写画家张璪作画的情景,他感到张璪画松树、石头时,是「物在灵府,不在耳目」的,所以能「得于心,应于手」,笔墨之中没有半点犹疑,所以才能画的「松鳞皴,石巉岩(yn),水湛湛,云窈眇」,不难看出,松、石、水、云的动态,都是在画家心中的。
画松石尚且如此,何况画人,更何况去演一个活生生的人呢?!
还是以「团长这家伙很贼」为例,当我说出这句话,脑海中浮现的出他的笑容,仅仅如此吗?
这涉及到生活中一个不太被关注的关键点,我脑海中浮现了团长贼兮兮的笑容时,实质上,我已经感觉他那一刻的精神状态。
推而广之,我的脑海当中浮现出人物的鞋子、裤子、外套、走路的姿势乃至于说话语气的抑扬顿挫等等等等,其代表的不单单是具体的实物,而是人物性格、精神的外在呈现形式。
符载的这篇文章并不为人所知,但是却为我的假设提供了具体方***的思路,从过往的经验而论,可以概括为以下三点:
首先,「我」是什么样的呢?
带着这个问题,去剧本里寻找,这是每一个剧本必须交待的创作前提,以蔡添明为例,一个聪明、狠辣、果决的毒枭。
其次,「我」究竟是什么样的呢?
带着这个问题,去生活当中寻找,通过体验生活、深入生活甚至生活,融入到人物的特定群体当中,理解、感受、趋同于他们的思想状态。
蔡添明这个群体遭遇各不相同,但是他们的出身往往有着惊人的相似性,贫穷,不然也不至于走上这条违法犯罪的道路。
另外也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钱。
他们十分清楚自己犯下的罪行,因此无论行走坐卧,他们都保持着高度警惕,比如多年不见的发小突然联系,无论是或者不是,先把这个定位为卧底总是最稳妥的。
最后,「
我」到底应该是什么样呢的?
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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