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斯特觉得自己完全可以试一试。
需要他做的事情也不是很难,只需要拿着筹码买一些设备回来,然后雇佣一些失业的工程师操作设备,并指导那些据说已经受过一点教育的流民从事生产。
这大概需要花费10万甚至是20万枚筹码,先进的设备可能更贵一点,也许得要100万。
虽然这笔钱对他来说不是一笔小数目,但他的信用不错,而且在巨石城的内城有两套不动产可以抵押,在银行贷款并不是很难。
他选择的是最稳妥的产品。
固态氢电池和外骨骼用的马达。
这两样东西即便本地市场消化不了,也可以拖到巨石城去卖掉,或者自己组装成简易的外骨骼,卖到红河镇之类的地方去,换成奴隶或者原材料带回来。
这笔生意无论怎么看都是血赚。
而且稳得一批!
第二套方案也是一样。
不过,这套方案侧重的是销售方面的合作,需要他花费一点力气把这里生产的产品给卖到更远的地方去。
对于一名行商而言,这是问题吗?
他本来就是靠这个吃饭的!
怎么选?
李斯特几乎只用半分钟,便做出了决定。
既然两套方案都是共赢。
那为什么不全都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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