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傻,只不过他们是拿大头的,钱拿得多,那责任也就承担的多,很简单的道理。
所以这些公司一般都会买保险。
法务总监无奈道:“常总,现在的问题和安全协议无关,对方申请了工伤认定,人社局那边说那个林有粮和咱们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所以林有粮的工伤赔付,由我们公司承担!”
什么?常华志一下子站了起来:“凭什么?这人和我们有什么关系,怎么就存在劳动关系了,这不是讹人吗?”
“这人是谁带的啊?”
法务总监开口道:“老齐带的,但是现在老齐人都找不到,而且人社局那边说,我们把劳务分包给没有任何资质的自然人,本就不合规。”
“这个时候对方受伤,我们就是用人单位……”
其实法务总监真的很无奈,他在以前就多次提醒过,让公司这边小心点,这里面有法律风险的。
但是……没人听他的。
常华志真的是有点火大了:“这……这纯粹是讹人啊,这还是法治社会吗?你去西河市一趟,不行的话就起诉,我还不信没个讲理的地方!”
法务总监脸上都带着苦涩:“常总,这个真的不好搞,我们败诉的几率很大的。”
“想办法行不行,平白无故我就得掏钱?还讲不讲理了!”
“还有,这个活儿是和谁拿的,是利明那边吧,有安全协议在呢,凭什么就让我们一家掏,你去想办法!”常华志直接说道。
法务总监:“……”他真的很想来一句,我踏马不是法师!
开庭的日子到了,老唐静静地坐在原告位置上,这个案子牵条……拉个王青青上来也能做。
因为再是商业机密,你也无法对抗利益相关人的知情权。
汉西建设集团那边来了两个员工,庭审开始。
老唐这边的核心观点就一句话,我的当事人拥有知情权。
如果林有粮连谁是责任人都不知道,那他该怎么维权呢?
庭审过程很简单,适用的简易程序,法官很明显是支持老唐的。
把人烧成那样,结果一个两个的都在那里推卸责任,法官也是人,也会看不惯。
庭审结束,案件当庭宣判,林有粮对于事故调查结果有知情权!
汉西建设集团在判决生效十日内将事故调查报告交给林有粮。
判决结束,汉西建设集团的人当庭宣布上诉。
对此老唐无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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