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的形状,实在是这第二轮的价有点太过于离谱了!
虽然两万对于网上的很多人来说都是小钱中的小钱,毕竟这年头的网友基本上都是年入百万起步。
但是,这个钱对于普通人来说真的不少!
虽然王莹莹很想说这不算福利,但没办法,对方给的太多了。
至于说第一轮调查,那就是广撒网,在网上不断地通过各路广告寻找本地的法律咨询公司,然后和那些人员开始聊。
通过这个程序,就能知道确定哪个公司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况。
虽然潘有云说两百多个公司都这么干,但老唐觉得应该不至于,还是应该有公司注意这方面的。
而这第一轮的调查只是一个筛选。
如果单单拿着这个去报案,那还是不够,因为你这只能证明对方存在虚假宣传,有没有达到犯罪标准,不知道。
所以第一轮确定目标公司之后,就要开启第二轮的调查,这第二轮才是关键。
直接去找那些受害者们肯定找不到,律师又没有侦查权,老唐能通过白伯宁找到那些受害者纯属是运气好。
所以唯一的做法就是,以身入局!
就是要让这些律师或者实习律师们去寻找需要打官司的人,可以是你的亲戚,也可以是朋友,当然如果自己想诉讼也行,反正只要有合理的诉讼理由就可以。
反正律师们经常会被朋友咨询问题,他们除了建议走法律途径之外,其实也给不了什么特别好的咨询。
现在好了,律所出钱让你们去打这些官司,给法律咨询公司的经费先在两万里出,根据发票或者收据以及转账记录等情况,少多少给补上,总之最后每个人肯定能拿到两万。
然后先去和筛选过的法律咨询公司交流,就说想让他们帮忙打官司。
那法律咨询公司肯定要接的,这送上门的生意不可能不接。
接了之后也不着急报警,安心地打官司,如果那些公司转委托给其他律师的话,那就把律师名字记下即可,由老唐去和律师进行沟通,来找出受害人。
那如果这些公司压根都没想着去打官司,就是老唐之前提到的那种套路,签了合同交了钱没下文了,告诉你说这是咨询费。
那这就更好了,这不是虚假广告罪了,这是妥妥的合同诈骗,前提是在签合同时候把证据做好。
比如录音这种,该录就得录,合同该拍照就得拍照。
凡是这类型的骗局,你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