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益:“市局刑侦支队,老板,跟我们走一趟吧。”
“刑侦队?”
老板吓了一跳,连忙开口:“不不不,我没杀人啊,我可什么都没干!”
陈益神色平静:“这位大哥,我还没问呢。”
“什么都没干?不对吧,昨天晚上十二点左右,你开三轮车把王福江的尸体扔到了野外,这叫什么都没干?”
老板一惊:“你……你怎么知道的这么清楚?”
面对警察,很多人的心理素质并没有那么强。
只要做了,警察上门了,马上就会承认,甚至没有勇气去问:你有证据吗?
这是比较正常的反应,警察对违法犯罪者带有猫对老鼠一般的威慑力。
“拷上。”
陈益摆手。
卓云和秦飞上前。
老板后退:“等会等会!为什么拷我啊!我又没杀人!”
陈益淡声道:“不管你有没有杀人,仅凭侮辱尸体罪,你也得吃一年半载的牢饭。”
法律规定,侮辱尸体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判定依据是:主观上故意,明知道是尸体,还进行破坏。
这家伙把王福江的尸体扔到了野地里,遭到了野狗啃食,这要是发现晚了,后果会更加严重。
家属知道了,会怎么想?
“侮辱尸体?”
老板当即愣在了那里。
咔嚓!
秦飞将其控制,手铐卡住了对方的手腕。
“带回去。”
陈益说了一句,离开杂货铺来到刘所长这边。
“刘所,人我先带走了,我们的痕检还要对这里进行勘查,就不耽误你们工作了。”
刘所长笑着点头:“好,好,辛苦。”
……
市局。
审讯室。
杂货铺老板坐在了这里,负责审讯的是秦飞,而陈益站在观察室看着,方书瑜在他身边。
审讯嫌疑人很锻炼警员的能力,秦飞需要快速成长。
卓云没有回来,还在乡镇那边带人走访调查,主要是搞清楚杂货铺老板和死者王福江,平时是否有恩怨纠葛。
重点,是经济上的矛盾。
两人都五十多岁了,要说结仇的话,因为钱的可能性最大,除非剧情曲折到可以用来当剧本,发生的概率比较小。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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