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洛氏集团的地位,这并不是他爱慕虚荣,而是要给对方一个高高在上的感觉。要知道,他手里握着的华人至尊商业理念,是打折高端消费新模式的响亮旗帜。
这次他这要签约的合同的对象,是那些外来商户们,大多是洛氏集团初来京城时候的级别,甚至是还有更次的。但是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特点,那就是手底下经营着一家或几家档次偏上的休闲娱乐场所。
在合同上,洛林基本上没有给出任何好处,只有简简单单的两条,第一条,如果在对方代办点出售出这华人至尊身份卡,那么对方将会从中提取百分之五的分成,也就是一万元。第二条,就是会在每年的年底,按照过户地点中过户数量的多少,再给予每条百分之五分红。
别小看这两条,可是非同小可。
如果洛林手中这近一万张华人至尊身份出售出去,那么……将会带来近二十亿人民币的收入!!!!如果按照对方办理过户数量,前后两次百分之五的分红加起来,就是百分之十,也就是十分之一,近两亿的分红!!
这是何其强大?
暴利,绝对的暴利。
当然,洛林不会傻乎乎的以为,这么多钱,自己可以短期内就能赚到,这需要一个周期。然而,就算是三年之内,能够将近一万张华人至尊金卡销售出去,那也是非常可观的了!
洛林点燃一支香烟,坐回座位上,心中默默思量。
如果他猜得不错,秦婉淑应该会碰壁,而且,这些商家中,能够有十分之一的人愿意签合同,她就可以烧高香了。毕竟,商人都是喜欢吃独食的,他们明显能够清楚,签下那合作合同,显然就是给一个未知商家带去巨大利益的事情。
但是……
他们拒绝不得。
因为,洛林的这一手,玩的非常绝。
他将“潜竞争”因素放进去了。
打个比方,A商家不会签,B商家也许会签,而一旦B商家签了,那么B商家就会拥有一个相当可观的客源量,这是源于华夏至尊贵客群体的潜在消费实力。如果A商家的产业又恰巧和B商家的产业相邻的话,那么持有华夏至尊身份的消费者可以很清楚的做出选择:B商家。
然而,当秦婉淑将那些合同摆在对方眼前的时候,对方肯定就会考虑这个问题——如果他们不签,而他们的竞争对手签了,那岂不是自己这边就会流失一些客源,假以时日,这个损失是不可忽略的!
所以,总会有些商家耐不住寂寞,沉不住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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