慌忙举起一瓶啤酒,不甘落后的喝起来。
此时走到门口的洛林,回头看到这幅景象,无奈的笑呵呵摇了摇头,眼尖的他很容易便发现,自己不在的这个把月,大强哥、狼狗阿耀与这几个小兄弟的关系愈发亲近了。
这种发展势头很好,今儿大伙都喝多了,看来……只有等到明天,再说与胡一刀达成协议的那些事情吧。
现如今,峥州市的地下秩序,稍稍有些混乱,钱百万嗝屁了,也没有人站出来主持大局。所以各个区域的地头蛇,也就行事愈发嚣张。不过,要说现在峥州市谁最牛,还要数大强哥跟狼狗,毕竟,随着夜市一条街开发为商业步行街,这家大饭店的生意越来越火爆,大强哥和狼狗带着手底下那帮弟兄,表面上是不再混迹,但实际上,却是底子更硬了。
不是大强哥不想称下峥州市这个无冕之王,只是……他早已经有收山的心思,反正峥州市也不是啥一线大城市,凑活过得去就可以了。道上的兄弟,无论是谁看到自己,都得点头哈腰给上几分薄面,让他们随意去闹吧,他懒得去争什么。
毕竟,峥州市屁大点儿地方,就算混到最大最凶,又怎么样?
树大招风,这个道理谁都明白,钱百万那个前例就在那里放着。虽然洛林是他们自个儿兄弟,但谁又能保证,会冒出哪些不要命的货,妄想称老大,而拿他大强哥和狼狗下手呢?这种事,他们自然是不惧什么,却不想麻烦,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嘛,反正混的再好,也混不到江南省帛阳市江帮胡一刀那个份儿上,干脆就乐得逍遥自在。
不过当然了……大强哥和狼狗安于现状,主要是他们没有什么远大的目标,但洛林若是提起,与江帮有某种合作在里面。
那么大强哥和狼狗说不动心,绝对是假的。
男人嘛,都是有野心的,当看到了前方的光明,甘于寂寞的,那便是孬种!
…………
从大饭店出来,洛林正准备拦截一辆出租车,却被蓝兰轻声制止:“洛林……可以,陪我走走吗?”
洛林稍顿了一下,看向黑暗中蓝兰略带渴望的眼神,当即便点了点头。
于是,两人就肩并肩,步行在黑夜下的马路边上。
月光,将两个人的身影,拉的颀长。
缓缓走了良久,洛林和蓝兰都是有一茬没一茬的闲聊着。
而蓝兰,明显能够感觉到,洛林与自己说话的时候,再也没有曾经的那种随意感,至少……是不再对自己口花花的开玩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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