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口令之后便一正一斜地刺出手中木枪。
同组士兵手中的木枪所刺方向不同,其中一名士兵刺击的是正面,而另外一个士兵刺击的却是左下角部位,而且刺击方向倾斜。
这几个口令相当简单,但是练习起来却并不容易,对伍长的心态和判断力以及士兵的反应力和辨别力是个极大的考验。
一开始的时候仅仅是训练士兵的反应速度,因此倒还费得力气不大,只训练了短短五天,四个队的士兵便已经基本上能够做到在听到命令后迅即反应,从伍长发令到士兵进入战斗位置不超过喘一口气的功夫。
但是用草人进入实战阶段之后,问题就来了。
首先是口令问题,因为各伍口令基本相同,而相聚距离又过近,因此最后的刺杀命令往往相互混淆,经常是某伍的伍长喊出一声命令后几乎全队的士兵一起刺出手中的木枪,而草人出现在城头的几率却是随机的,因此一次刺杀总有大部分士兵刺空。
这其实并不是伍长们的过错,而是设计口令之人的失误,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李*对此什么话也没说,只是往复地进行这种训练。
于是伍长们开始自己想办法变通,他们要求士兵们不要理会最后的刺杀口令,而是专心地盯着城头,直到草人出现再刺出长枪。
这样一来又有新的问题产生,有一些紧张的士兵往往在草人刚刚露出一个头便急急忙忙刺出了木枪,结果当然是全部便刺空。另外,由于没有口令的指挥,两名士兵无法协调动作,往往是一个士兵已经刺出,而另一个士兵还在呆呆站立。
在一次又一次枯燥的重复训练中,伍长们终于逐渐理出了一个头绪,最终经过总结归纳,所有的什长伍长级军官统一了标准和规制,要求士兵们一律在草人的腰部露出城头的那一刹那刺出长枪。同时规定,负责正面攻击的士兵为基准士兵,即组长,侧面攻击的士兵以其动作为信号刺出手中的木枪,这样虽然导致侧翼的攻击比起正面的攻击慢了一线,但却并不足以影响刺杀效果。
而伍长们的指挥水平也在逐渐提高,城外举草人的“蓝军”部队在李*的指挥下作出的一些假动作也被这些迅速成长起来的伍长们一一识破。
沈宸后来去询问李*,最后的刺杀口令明明是画蛇添足的,为什么不能废除,还要保留。
李*对此的回答只有一句话:“那不是喊给自己人听的,那是喊给敌人听的……”
要让士兵们对不同的口令形成不同的习惯,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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