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床形状,西装革履的瘦削身影正腰板端正地坐在上边。
“编辑,你这是抄袭我的创意吧?”周科朝胡悲河问道。
“这叫借鉴。”
胡悲河不为所动地推了推眼镜,他的确觉得藏在高处的点子不错。
有着猎群的佐证,周科也不怕认错幻觉,直接击掌视为成功找到第一个人。
胡悲河操纵着黄金形成绳索平稳落地,瞥了一眼正在低头嗅闻着地面的猎群,立刻明白自已是怎么被找到的。
他若有所思地问道:“这就是你的真理?《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是《福尔摩斯探案集》一个精彩篇章。)
“啊哈,猜错了。”周科半真半假地回道:“是《狼来了》。”
“谁家的童话故事会具现成这种能把小孩吓哭的怪物.........”
胡悲河再次打量起全身长满荆棘和刀刃的猎群,表示一个标点符号都不相信。
既然周科不说,他也不纠缠,转而回归正题:“分头行动吧,这样更有效率。”
胡悲河躲在一楼的盘算便是如此,只要周科找到他,可以定位到金粉的他就可以像第一轮那样快速地找到其他人。
“嗯哼,先去二楼再分开,一楼没有躲人了。”周科走出课室,大致看了看猎群的行踪,附和点头。
两人排开一前一后的距离,顺着楼道中央的大楼梯走上二楼。
只是到达二楼时,周科毫无征兆地拐进了一间教师办公室。
走在前头的胡悲河望了一眼没有反应的黄金指针,不明所以地问道:“这里面没有我们的人,你进去干什么?”
“来找当年被老师没收的青春。”周科略显朦胧的声音从办公室内传出。“你才多少岁,哪来的文艺病?”胡悲河犹豫了一下,担心周科一个人会遇到危险,索性跟着进去。
由于第一轮捉迷藏,胡悲河的黄金指针能够精确定位其他人所在的位置,所以他们有很多房间都没有进去过。
这个办公室就是其中之一,既没人找过,也没人躲过。
咔——
门扉推开的瞬间,胡悲河几乎是与灰尘撞了个满怀,身上的昂贵西装的色泽都变暗了一些。
呼吸实在困难,他只能拿出手帕捂住口鼻。
眼前尘埃漫天,镜片被染得灰蒙蒙,胡悲河试探性走出几步,脚边就踩到了什么隆起。
他俯首凝视,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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