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下午忙活到晚上,辛苦你了。”
“妈,我不辛苦,这是我应该做的。”
“什么该不该的,行了,你歇会吧,也没几个碗。”
厨房里。
刘枝负责洗碗,黄知秋负责过清水,姑嫂俩配合默契。
刘枝一边搓洗竹筷,一边感叹,“知秋,我真是羡慕你。”
黄知秋忍不住好笑,“我有什么可羡慕啊,大嫂你才是有福气的。清荷,小宇,清宁,一个比一个能干,还孝顺你和大哥。”
“害,真能干,也不至于靠茉茉帮衬了。”
刘枝把搓洗干净的筷子放到黄知秋面前的水盆里,又拿起碗开始涮,“你家茉茉成绩这么好,上大学那是妥妥的,小凌沉稳踏实,对你也孝顺有加,还这么有本事,你啊,可算是熬出头了。”
黄知秋对凌川的第一印象就挺好的,随着这些日子的相处和了解,她对凌川这个女婿的满意也是与日俱增。
不过面子话还是要说几句的,“大嫂,家勇也挺不错的,有担当,对清荷也好,每年回来都不忘给你和大哥买东西。对了,清荷和家勇什么时候回来呢?”
“应该就这两天吧。”
堂屋里,云茉将之前在镇上买的红纸拿出来,用剪刀裁成长宽80*60公分左右的长方形,然后用毛笔蘸着墨汁手写招工启事。
其他黄家人围在旁边看云茉写字。
云茉写得很快,行云流水,笔走游龙,但却一点也不潦草,一笔一画都清晰工整。
“茉茉这字写得真是好。”
云茉边写边回,“还行吧,能看得过去。”
这话她倒是没谦虚,她的书法造诣也就能唬得住外人,在真正的书法家眼中,她最多算是小学生水准。
黄清宁笑嘻嘻道:“表姐,你毛笔字写得这么好,这过年的对联,干脆就你来写算了。”
云茉笑,“可以啊。”
你说巧不巧,她上辈子之所以练书法,还真是为了写对联。
也不知是这具身体不行,还是许久没练了,才写了两张招工启事,她的手腕子就酸软得使不上力了。
她放下笔,准备休息十分钟再写,凌川忽然拿起她搁下的毛笔,在新的红纸上写起来。
看着饮蘸墨汁的笔尖下一个个遒劲有力的行楷字,云茉是真的有点被惊艳到。
“凌川,你学过毛笔字?”
凌川边写边回,“我外公是私塾先生,小时候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