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外面照进来的昏暗灯光里,隐约能看出来那是一把西瓜刀。
混混们都扭头看着这个打扰他们好事的不速之客,看出来他只有一个人,这黑灯瞎火赶来英雄救美的,不是傻逼就是好汉,兄弟们几个对了对眼神,后面两个负责控制女孩,手里带刀的和另一个弟兄王霸之气侧漏,扭动脖颈骨骼劈啪作响,上去把路明非一把捞了进来,一前一后夹住了他。
“哥们有意思?”带刀的显然是老大,这货身高居然接近一米八,拿着刀在路明非的脸上用力拍拍,满嘴烟味混合着口臭,有种令人升天的独特味道。
路明非隔着他看见那边被围起来的女孩,那个女孩既没有哭也没有叫嚷,考虑到是仕兰中学的学生,大概率是从什么优渥家庭里出来的掌上明珠,完全没见过这阵仗,被吓的连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路明非其实也没见过这阵仗,长这么大他从来没打过架,路见不平一声吼只是脑子一热,全然没想过他这狗熊能不能救得了美。难听点说这叫不自量力,好听点说这叫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可他又不是武松,上了景阳冈只能当做大虫的食粮,别人武松杀了老虎立碑的时候,想来并不会记得他这已经被当大虫便便拉出来的开路先锋。
“你们找我女朋友有事儿?”路明非抬起眼神,神色睥睨地看了那个带头的一眼,电影看的多了,他也知道面对这种身高差是绝不能抬头看人的,那样自己在带头的眼里只会更小更好欺负,但如果只有眼神,那就是大佬风范了,神情间好比有一种你已经死了的余裕。
这招果然有点效果,带头的愣了一瞬间,心说这小子是看不见他手里的刀,是个愣头青找死,还是真有点本事?这黑灯瞎火的没点东西敢进来一挑四?
但转瞬间他又恢复了往日里的做派,混混这种职业基本用四个字就能概括,欺软怕硬,而且最大的优点是跑得快,偷了东西跑被追杀跑跟警察跑,所以大多都体能不错。
带头大哥已经想好了,直接开干,看看这小子有什么本事,如果真的很牛逼他就用三十六计最强的一招,金蝉脱壳。如果只是装腔作势,他奶奶的今天不揍死他大哥就不姓孙。
“女朋友啊,小子艳福不错啊,个头还没人姑娘高,就能把人泡到手?”带头大哥往路明非肩上推了一把,就这么一推,他口袋里的硬币哗哗作响,带头大哥的眼神一下就亮了,“哟呵,不亏是仕兰中学的,还是个公子哥,走起路来都是钱的声音!”
带头大哥给身边的兄弟使了个眼色,兄弟点点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