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那些留守乡里的豪强们也不是善茬,若是通过武力相斗的话,那些仓皇逃回的士族官员们显然不是对手,而他们过往所引以为傲、自觉得高人一等的官位等政治资源,也随着北魏朝廷的混乱暗弱而变得暗澹无光,难以再震慑住乡里豪强。
于是这些返乡的士族们便选择了另一个相对平稳的方式,即就是通过宗教手段来参与到乡土资源的竞争。
他们先是集募资金,建起几座规模庞大的寺院,通过各种礼佛活动来加强寺庙的影响力。
来自洛阳的和尚们平日里出入达官豪邸,会玩的花活可就太多了,再加上本身对佛法义理的研究也的确比陇右沙门平均水平更高,故而这些寺庙和僧徒在此边的影响力也是水涨船高,风头声势很快就压过了当地的沙门势力。
当这些寺庙僧徒名声渐大,慕名而来礼佛供奉的信众们便也越来越多。有此群众基础后,这些新兴寺庙的僧徒便开始广泛担任陇右乡里人家的门师和邑师。
所谓的门师,即就是一个或者几个家庭联合供养的僧人,负责僧人的衣食用度等生活开支,而僧人们则负责为他们祈福攘灾、讲经辨义等各种佛事活动。
邑师的地位则又远远高于门师,是负责整个义邑的礼佛活动。当下世道中,信佛礼佛者众多,所以通常由官府或者民间自发的划定一个区域,区域内只允许某一部分僧侣传播法义并接受供奉,这种教区便被称为义邑。
当这些新兴寺庙广泛担任门师、邑师之后,就等于掌握了重要的乡里人口资源,可以从这些信徒们手中源源不断的获取供养,信徒们所供养的既有钱财、也有土地等各种乡土资源。寺庙再将这些获取的资源转输给最初的那一批供养人,即就是返乡的士族们,如此便可达成共赢。
但在这种合作模式中,很明显是僧人拥有的主动权更大。虽然说他们最初获得了那些归乡士族的资助和造势,可当具有了一定社会影响力后,便可独立进行发展,初期供养人给他们带来的帮助已经非常有限,能够造成的制约则就更加的微乎其微。
所以这些僧侣们是否还愿意履行之前的约定来回馈最初的供养人们,那就只能看各自的人品道德了。而南北朝这些沙门僧徒们,不能说全都是坏蛋,但好的也的确是有限。
天水阎氏所诉讼的这一桩桉件,就是典型的翻车桉例。
旧年其族一部分游宦河洛的族人们返回乡里,为了庆祝劫后余生而集募资财兴建了一座家寺,名字叫做光明寺,并供奉了几位之前在河洛时便认识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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