拦截所有从加里曼丹和纳土纳大岛出发的船只。
(威廉·霍克是东印度公司代表,所谓的提议前文中讲过便是鸦片贸易。)
封锁航路这本没什么问题,英国人也经常用来对付这种小国。
但是朱琼英却雇佣了荷兰的船只,后者为了赚钱自然没有理由拒绝。
于是乎,哈德克·克里斯上校便扣押了荷兰人船只,这本来只是例行公事逼迫南明王国签订协议,毕竟英国人可一点也不想在加里曼丹岛上的丛林中和敌人作战。
但他们当时本着“有枣没枣打三竿”的原则,向荷兰人索要赎金。结果让其没想到的是,这艘船有荷兰军方的背景。
实际上在南海的走私船绝大多数都是军舰,军队接私活的情况也是屡见不鲜,而且确切地说,这些船应该是属于荷兰东印度公司,而那些士兵则是其雇员。
消息很快传到了雅加达,由于朱琼英事先就买通那些荷兰商人,再加上英国人的态度确实嚣张。
于是乎那些荷兰商人添油加醋地将这件事说得极其严重,让驻守雅加达的荷兰人认为英国人是要抢他们生意。
此时在南洋地区荷兰人的舰支数量要远超英国人,再加上荷兰人在此地已经太多年没遇到对手了。
印度尼西亚总督便亲自率领舰队去找英国人讨个说法,此时的英国海军也确实凶悍,非但没有害怕,反而对荷兰舰队发出了警告。
之后双方便发生了短暂的交火,结果是英国方面有两艘船轻伤,而荷兰方面有六艘船被击沉一千多人遇难。
于是乎荷兰印度尼西亚总督向阿姆斯特丹急报。
“英国舰队袭击我国商船.”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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